“三鹿毒奶粉”事件已過去6年。本月初,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從無期徒刑減刑至17年3個月。當年被免職的3名石家莊市領導,時任市委書記吳顯國、市長冀純堂、副市長張發旺已悉數
復出。此前,媒體已相繼爆出冀純堂于 2011年出任河北省工信廳副廳長;吳顯國于2013年出任河北省委省政府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張發旺于 2012年12月被委任為中國制藥的獨立非執行董事,還曾任石家莊市政協副主席。在備受關注的輿論風暴中被免職,隨后悄然起復,“三鹿奶粉”事件并非孤案。梳理2008年以來,引起輿論關注的52起官員免職案例,40名因突發事件被免職的官員中半數也獲相同“待遇”。
盤點
突發事件被免者50% 獲起復 52起案例中,突發事件被免職的達20起,40名官員被免。截至目前,半數官員均已起復,相隔一段時間走上了其他領導崗位。
例如,2008年致277人死亡的山西襄汾潰壩事故,跟“三鹿奶粉”一樣引發官場震蕩:時任山西省長的孟學農、副省長張建民,臨汾市委書記夏振貴、市長劉志杰均被免職。
但記者發現,1年后,孟學農起任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副書記,現任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張建民走上青海省副省長崗位,任職至今。
山西省委統戰部和山西省農業廳官網顯示,目前,夏振貴是排名第五的統戰部副部長;劉志杰是排名第一的農業廳副廳長。
類似的“ 集體”起復,還有2008年“4·28”膠濟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2010年“11·15”上海膠州路大火。
因突發事件被免職的官員中,起復相隔時間多則一年以上,如夏振貴、劉志杰;短則半年左右。而且,起復后的職位一般與原崗位平級。
但也有例外。黑龍江七臺河市新興區原區長劉麗,2008年12月因煤礦瓦斯爆炸被免職,但3個月后就復出,任七臺河建設局副局長、黨委書記;2012年1月再獲提拔,升任七臺河市副市長,任職至今。
“死穴”
涉“不雅視頻”者無人復出 生活作風問題也是官員免職的“主因”。
52起案例中,不雅照、“視頻門”等作風問題被免的,達16起,27名官員被免。
不同于突發事件被免官員50%起復,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的16起案件27名官員,不論是2010年至2012年之間發生的網上“裸聊”、微博調情、包養姐妹等丑聞,還是最近兩年發生的重慶不雅視頻、上海法官集體嫖娼案、湖北法院嫖娼門等,無人傳出起復消息。
如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2013年1月因為生活作風問題被免,之后一直是中央編譯局的正高職稱專家。國家檔案局政策法規研究司原副司長范悅被爆巨款包養紀英男,也于2013年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職。據記者了解,范悅現已辭去公職。
除了突發事件、作風問題,其余16起案例中18名官員,都因形形色色的違紀問題被免職,包括檔案造假、公款旅游、短信拉票、吃“空餉”、“雷人語錄”、行賄、風水迷信等。
其中,除了“風水迷信”,其余違紀類型均有官員起復,共計 9人,占比也達50%。如三起公款旅游案件。于地震哀悼日在武夷山等地赴宴、游玩的原山東省濱州市工商局局長邵立勇 ,免職半年后起復,任威海市工商局副局長;因“出國人均花費 8.2萬元”被稱為“公費出國考察門”的廣州海事法院原院長羅國華,免職兩月后就任廣東省政協副秘書長。
違規
“免職”成平息輿論的擋箭牌 52起輿論普遍關注的官員免職案例,85名官員被免,29人起復,占比達34.12%。但是,如果排除生活作風問題無人起復這個特殊現象,被免官員的起復率高達50%。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許耀桐等受訪專家認為,即便三成被免官員起復,也比例偏高,有損“免職”的威懾力,“出于珍惜人才的考慮,對
免職官員固然不能一棒子打死。但現實中,不排除違規起復,比如將‘免職’作為平息輿論的‘擋箭牌’,甚至于鉆法規的空子,作為起復的‘跳板’”。
“‘ 免職’實際上是個中性詞。”竹立家說,《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務員法》的處分類別中,都沒有“免職”。對“免職”作出規定的是《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 免職’適用面很廣,沒犯錯的官員也可以免職。即便犯了錯的官員,也僅是問責,不是處分。”
對于犯了錯被免職的官員,《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要求,“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竹立家稱,個別地方從這項規定中找到了騰挪空間,“ 幾乎每一名起復的官員,特別是因為各種違紀原因免職起復的官員,都會引發質疑,但出面回應質疑的官方,都稱合乎規定。因為如果是‘閃電復出’,比如兩三個月就起復,那么只要比原職務低一點,就合規;如果一年后起復,即便高于原職務,也符合要求”。
■分析
“保留級別”埋下起復伏筆 “免職后起復的另一個操作空間在于免掉的是職務,不是級別。保留原級別,那么就繼續享受相同的待遇。這就為起復留下了‘伏筆’。”竹立家說。
子女“吃空餉”的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的起復過程,佐證了竹立家的說法。
2012年1月,山西省靜樂縣原縣委書記楊存虎因其女兒王燁5年吃空餉10萬元被免職,但僅僅兩個月后就起復改任山西省忻州市環保局官員。
忻州市新聞辦發布的新聞通稿中稱:“2012年1月15日,免去楊存虎同志靜樂縣委書記職務,保留正縣級別。”“2012年3月 20日,忻州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楊存虎同志任忻州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 、副局長。”
■建議
降級可防止“不當起復” 除了“官復原職”等現象,52案例中的29名起復官員,有2人因輿論等各方面壓力或再度被免,或“失蹤”。
2010年因礦難,河南泌陽縣原副縣長王新科被免。但2011年8月,媒體爆出免職后,他一直以副縣長身份部署工作、出席正式公務活動,還兼任該縣政法委書記 。這名被質疑為“假免職”的副縣長,現已“失蹤”。8月8日,泌陽縣宣傳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說:“他(王新科)已經不在泌陽縣了,因為之前的報道影響太大了。至于他現在具體去了哪里,我們也不知道。”
專家認為,今年昆明原市委書記張田欣、江西省委原常委趙智勇兩名副省級官員被免職后連降數級,樹立了官員免職的新樣板,“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降級’處分有個兩年時限,兩年后解除處分,這樣能封堵住不當起復”。
本版文據《新京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