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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廣闊 8月1日晚上8點多,在江蘇省徐州鬧市區,一名男子試圖當街猥褻兩名女孩。危急時刻,“大叔”馬正亮挺身而出與男子展開搏斗,鼻梁被打骨折。事后,兩女孩將馬正亮送醫,還墊付了醫藥費。然而媒體報道的當日晚上,被救女孩的親友到醫院找到馬正亮,指責他“找記者是想出名”。(8月8日《現代快報》) 客觀地說,對于被救女子及其家人的“出爾反爾”,我們還真不能指責他們這是恩將仇報,其實他們從一開始是對見義勇為者心懷感激的,被救之后把他送到醫院,并且墊付醫藥費就是證明。但是他們覺得在媒體報道這一事件之后,刊登了被救女孩的側面照,對女孩的形象和聲譽造成了影響。對于這一點,我們是應該給予理解的,對于兩名年輕女孩而言,雖然悲劇最終沒有發生,但是一旦傳出去,可能就會招致很多是非和誤解,對她們的個人形象和生活都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同時,既然是見義勇為的好事情,就應該讓更多人知道,就應該在更大的范圍內宣傳引導,所以不管是誰向媒體爆料,這件事都沒有錯。站在媒體的角度來看,宣傳見義勇為人物是媒體的本分與責任,當然沒有什么錯,但是就事論事,在報道此類事件時,還是要謹慎處理,注意細節。比如,媒體在報道事件中被救的兩個女孩時,照片最好用背影,不能讓讀者認出當事人;對于女孩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應該進行必要的處理,以免有人對號入座找到女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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