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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廣闊 日前,國家衛計委發布兩份征求意見稿,對二級、三級綜合醫院服務能力提出明確標準,在這個周末引起醫學界內部的強烈反響。醫生們的“吐槽”集中在標準中對于住院患者死亡率的規定,認為這么做可能會導致醫院不敢接收危重患者、收治無需入院的輕癥患者等“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7月27日《廣州日報》) 以各項具體的數據來衡量醫院的醫療水平、服務能力,其最大的優勢在于給了這些被衡量的綜合醫院一個客觀的,看得見、摸得著的標準。所以這兩份征求意見稿得到了多數醫療界人士的認可與肯定,但與此同時,對于其中手術和住院患者死亡率的規定,卻又引發了醫護人員和患者的共同吐槽。
按照意見稿中的標準:二級綜合醫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過0.4%,住院手術死亡率不超過0.28%;三級綜合醫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過0.8%,住院手術死亡率不超過1.4%。在很多人看來,有了這樣的死亡率標準,很有可能導致醫院為了降低“死亡率”,避免不達標,而推高“拒收率”,由此產生的一系列弊端,確實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重視。
以死亡率來衡量醫院和醫生的水平,既不科學,也不符合醫療常識。醫療實踐證明,實力越強的醫院,水平越高的醫生,死亡率可能越高。這是因為危重病人往往首先被送往實力強的醫院,而水平高的醫生做的又往往是最復雜最困難的手術,治的是病情最危重,死亡率最高的患者。結果在“手術死亡率”這樣的評判標準面前,他們可能得分最低,面臨不達標的風險。這就很可能造成一些醫院為了“死亡率達標”,不敢收治過多的危重病人。還有些醫院,則可能為了“稀釋”住院死亡率而收治一些本來不需要住院的常見病患者,這又會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最終也無法達到征求意見稿中“推進分級診療”的目的。此外,在“死亡率達標”壓力之下,出現危重患者該收治不予收治,該住院不予住院的情況,又勢必會加劇醫患矛盾和沖突,不利于醫患關系的和諧。
說到底,國家衛計委制定死亡率標準的出發點也許是好的,但是卻很難經得起現實的檢驗,反而會客觀上催生出一些不正常的現象,成為很多醫療亂象的誘因,損害患者的利益。所以對于這樣的條款,還是謹慎起見,三思而后“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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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