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紅梅
用戶眾多、裂變式傳播的即時通信工具,能借助社交網絡迅速產生一傳十、十傳百的傳播效果,隨手轉發導致信息蕪雜,極易滋生種種亂象。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即時通信領域也不例外。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8月7日發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對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務和使用行為進行規范,對通過即時通信工具從事公眾信息服務活動提出明確的管理要求。
國內電信運營商收費畸高,多年來備受用戶詬病,好在,移動互聯網的普及和完善帶來了福音——QQ、微信、易信、陌陌等即時通信工具讓國人有了更多的選擇。只需一臺能連接互聯網的智能手機,就能和遠方的親朋好友盡情暢聊,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樣盯著手機屏幕上的通話時間,邊打電話邊心疼按秒攀升的昂貴話費了。國家網信辦的數據顯示,微信等即時通信工具穩居我國第一大交流溝通類網絡應用,用戶已突破8億。
然而,用戶眾多、裂變式傳播的即時通信工具,能借助社交網絡迅速產生一傳十、十傳百的傳播效果,隨手轉發導致信息蕪雜,極易滋生種種亂象。一些人借助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平臺,大肆傳播涉及侵權、泄密、誹謗、謠言、廣告、欺詐、色情、暴力、恐怖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公序良俗、社會公德的信息,用戶對此深惡痛絕、不堪其擾。謠言不脛而走,破壞正常的網絡傳播秩序,嚴重危害公共利益;個人隱私泄露,威脅用戶的生命財產安全……雜亂無章的即時通信工具亟待加強規范管理,尤其是信息傳播范圍廣、動員能力強的公眾賬號。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即時通信領域也不例外。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制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懲治了一批利用互聯網造謠傳謠、非法牟利的網絡大V。隨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網絡言論和行為的邊界,讓網絡空間走向清朗。針對雜亂無章的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工具,國家網信辦曾于今年5月27日聯合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治理行動,集中整治移動即時通信公眾信息發布服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此次國家網信辦又出臺詳細規定,給微信等即時通信公眾信息服務劃出“七條底線”,有利于在網絡空間進一步抑惡揚善、激濁揚清。
無論是普通網民還是公眾賬號,都要有法律意識和底線思維,文明理性自律。營造和諧、健康、有序的網絡空間秩序,讓即時通信工具真正成為公眾發表意見、即時交流信息的平臺,既需要即時通信企業依法依規加強自律,切實承擔起管理主體責任,維護公共利益和用戶的言論自由、個人隱私等合法權益,也需要即時通信用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利益、公民合法權益、公共秩序、社會道德風尚和信息真實性等“七條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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