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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梅 江蘇宿遷市泗洪縣新修的多條柏油馬路原定今年上半年正式通車,但6月初當地政府卻指揮人在夜間用大卡車拉土蓋路,種上了黃豆。宿遷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鋪路種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國家土地例行督察時發現的違法用地,已明確要求泗洪縣立即整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泗洪縣國土局稱,復耕種豆是落實督察組的相關整改要求,6月12日,當地2100畝違規建設項目已經拆除、復耕、復綠到位。 要致富,先修路。根據地方實際情況適當修路,可以方便百姓出行、加快物資流通,按理說是一項造福群眾的民生工程。可是,泗洪縣多條征用農田修建的馬路,眼看要修好了卻又偷偷摸摸地蓋土種上了黃豆,如此來回折騰簡直是勞民傷財。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修路是一項耗費人力物力財力的大工程,需要事先進行科學嚴謹的規劃、論證和審批,不能個別領導一拍腦袋說修就修。然而,此次復耕涉及的多條道路都是未批先建,以121省道為例,相關改建土地申請于去年底報到省里,目前仍在等待批復,但泗洪縣為緩解交通壓力,違規提前實施了省道改建工程。
“緩解交通壓力”,顯然不是地方政府未批先建的正當理由。大型工程占用耕地未批先建,被上級部門查出違規之后,又雇人雇車拆除、復耕,這樣來回折騰無端毀壞了多少良田、白白浪費了多少財政資金?所造成的巨大損失誰來埋單?而且,在路基上復耕的土地,也難以完全恢復成農田,原來好好的稻田就這樣被拍腦袋決策破壞了。
事實上,“征用農地——修路——蓋土還田”這樣的窮折騰并非泗洪縣獨有。江蘇國土部門的公開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宿遷市對土地例行督察發現的違法用地中,已辦理供地手續約2000畝,已上報省國土資源廳待批1.2萬畝,已拆除復耕土地8000多畝。其中,宿遷市洋河新區也有多條道路被上級部門檢查發現相關土地手續不夠完備,在6月初停工整改、蓋土還田。宿遷市洋河新區管委會表示,下一步將按照相關規定逐步完備道路建設的手續,盡快把道路利用起來,避免資源浪費。言外之意,等道路建設手續補齊了,還會將路上覆蓋的泥土和農作物鏟除,這顯然又免不了一番折騰。
2008年起施行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規定,對“土地管理秩序混亂”“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及“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等情形,情節嚴重的,可給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員撤職處分。2010年以來,國土資源部利用土地衛星遙感技術對全國土地使用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對違法用地嚴重的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在嚴厲的政策法規和全面的監控督察下,一些地方仍無視審批程序,用地手續不全就進行相關建設,不僅浪費財政資金、損害政府公信力,也給寶貴的耕地造成無法恢復的破壞。對此,顯然不能簡單吸取教訓、整改了之,而應嚴格追究相關決策者的失職瀆職責任,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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