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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偉 7月20日,上海東方衛視報道,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國際知名快餐連鎖店的肉類供應商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大量采用過期變質肉類原料的行為 。報道顯示,這家公司被爆通過過期食品回鍋重做、更改保質期標印等手段加工過期劣質肉類,再將生產的麥樂雞塊 、牛排、漢堡肉等售給肯德基、麥當勞、必勝客等大部分快餐連鎖店。其工作人員甚至表示“過期也吃不死人”。 上海福喜是一家美國獨資企業,卻干起了制假售假的勾當。同時,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國際知名快餐連鎖店的防線完全失守,既跟其把關機制失靈有關,又與其利益的考量有關。特別是近年來,關于洋快餐責任失位導致的各種事件可謂層出不窮。
在供應本土化、運作本地化、雇工低層化、擴張瘋狂化,洋品牌除了擁有一個國外商標之外,其內部運作體系跟國內企業并沒有多大的差異。若再加上所謂品牌崇拜而疏忽了對其監管,自然就會問題不斷。在此次事件中,率先報道的依然是媒體,然后才是監管部門的跟進。專業的行政監管不如業余的媒體記者,監管的能力與水平自然值得拷問。
而更重要的是,相比于快速發展的食品產業和安全形勢,監管的能力還處于相對滯后的狀態。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正是以三聚氰胺為代表的大量安全事件,催生了“史上最嚴監管”的出臺,但這樣的代價顯然過于昂貴。上海福喜的大量采用過期變質肉類原料的行為,再一次暴露出了監管滯后的短板。除了要考慮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真正把關口控制在一線,讓作假行為沒有存在的空間,需要制度層面的設計與安排,更重要的是,要改變對外資企業的監管態度,并用最嚴懲罰措施給予回應。
造假制假之所以泛濫成災,依然在于風險代價與牟取的利益不成正比。一方面由于現行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未能體現出“罰得傾家蕩產”的威懾力;另一方面,對每一起食品安全犯罪行為都追刑責還做得不夠,治亂用重典的原則未能得到體現。食品安全的法律責任應該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大責任之間都要共同追究,三大責任并行不悖”。在很多國家,比如美國,由于建立和實施了懲罰性賠償制度,使得失信者要面臨“天價索賠”的后果。如何暢通維權渠道,補齊民事責任的短板,也是當前監管層面必須思考的問題。
刑法修正案八第24條明確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同時,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七)項的規定,應當根據其情節和性質的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嚴懲。總之,唯有用最嚴的懲罰給予回應,才能達到“以案說法”、“以案立威”的效果。同時,要據此加快新《食品安全法》的審議速度,用“史上最嚴”的法律給予造假制假者們堅定的回擊。如此,食品安全犯罪的現象才會得到遏制,公眾也才能免于“被傷害的恐懼”。(作者系食藥監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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