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唐偉 3月18日,《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草案)》第二次審議稿(以下簡稱第二次審議稿)提交審議。第二次審議稿還取消了年滿六周歲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當年9月1日前”的限定,并把“完成義務教育”納入,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當初設立一個硬性門檻,是為了更好地保證義務教育質量,避免小學“幼兒化”。但結果由于標準過于僵化,損害了公眾的基本權利。其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入學年齡之限過于僵化死板。由于缺乏必要的強性空間,使得在延后一段時間甚至幾天的孩子,都無法順利進入小學只能再等一年。這對孩子和家長來說并不公平,而且很容易形成資源的浪費。
其次,入學年齡之限忽略了個體性的差異。由于每個孩子生長的空間和環境不一樣,在身體發育和心智成長方面都存差異性。只要孩子的條件符合義務教育的標準,就應當“應收盡收”,而不能用標準去限制。
最后,入學年齡之限會成為剖腹產泛濫之源。雖然導致剖腹產的原因很多,但必須承認,為了趕在9月1日之前出生,很多孕婦就不得不棄順產而進行剖腹產,以便于讓孩子能夠及時搭上末班車。
諸多事實證明,設置“9月1日前滿六歲”入學的限制,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性問題。雖然簡單的標準,有助于更方便的管理,卻忽視了民眾最基本的權利,并對公平造成了傷害。真正人性化的服務,就必須考慮和兼顧到個體的差異和實際的需求,在標準上更加靈活而有彈性,給予公眾更多和更自由的選擇空間。假若一個政策導致剖腹產急速增長,為上學而不得不走后門、拉關系,甚至弄虛作假,就必須改進。(作者系時評人)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