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送陽臺、送天臺、買一層送一層、送車庫、送飄窗……林林總總“
偷面積”做噱頭的賣房經被開發商用得爐火純青,7月14日,記者針對青島樓市調查發現,表面上看來消費者得到了實惠,但是通過“贈送”得來的面積,卻已經被開發商精明地算在了其他
建筑面積的單價上。記者了解到,建筑面積計算新規已經在本月實施,“偷面積”的做法或將被規范遏制。
開發商“偷面積”有多種花樣 “其實開發商‘偷面積’的做法很多,包括陽臺全部封閉還是半封閉,飄窗還是落地窗,層高是兩米多還是四米多,說法做法很多,但是開發商都是以優惠贈送的噱頭來做宣傳。”7月14日,記者調查發現,哈爾濱路某樓盤就打出了“買一層送一層”的宣傳廣告。記者了解到 ,該樓盤中的重要戶型就是號稱做到4.7米層高的LOFT公寓,“把層高設計成4米多,就可以向購房者宣傳做出復式的住宅效果,雖然可以得到兩層的空間,但是在房產證上寫的只有一層的面積,雖然說表面上看著非常優惠,但是兩層的錢基本上都算在了一層的單價上。”島城房市業內人士解釋說。
對于普通住宅來說,對于陽臺計算面積的做法可謂形成了業內潛規則。“沒有封閉的陽臺,基本上是算一半的建筑面積,全部封閉了,就要算全部的面積了。”島城一家售樓處工作人員介紹說。“一些豪宅、洋房偷面積的做法更嚴重,有些甚至打出了百分之百甚至更多的得房率。”業內人士張先生告訴記者 ,“送地下室或庭院,已經成了業內通行的一種做法,但是地下室是不計算入建筑面積之內的。”除此之外,贈送設備間、送露臺、送飄窗等做法在島城售樓中也非常常見。
陽臺面積要以主體結構為界計算 記者了解到,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已經在7月起實施,在陽臺面積計算上,新規規定,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也就是說,建筑物的陽臺,不論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體結構為界分別計算建筑面積。除此之外,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自然層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在一層還是兩層的計算上,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時,對于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對于形成建筑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在“偷面積”常見的送地下室上,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另外,新規一大亮點就是增加了對飄窗的規定,按照要求,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 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 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飄)窗是不計入建筑面積之內的。 記者 郭振亮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孫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