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杭州7月1日電 浙江省
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1日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貪污案,一村委會主任伙同村委會聘用人員采用偽造宅基地證、補償清單等手段,騙取國家安置商品房、搬遷安置補償款、獎勵款,非法侵吞國家財產達100多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建良,現年41歲,自1999年開始,擔任嘉興市南湖區大橋鎮焦山門村村民委員會主任。被告人張學平,現年44歲,是該村委會的一名聘用人員。2010年,焦山門村搬遷開始,陳建良虛構其父親陳某擁有
拆遷房屋的事實,偽造了陳某房屋補償清單,騙取并侵吞國家搬遷安置補償款15萬多元。此后兩人又虛構家人或自己擁有拆遷房屋的事實,騙取國家安置商品房、搬遷安置補償款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