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遺,是文化傳承與保護的最高等級,其初衷,更多在于“保持原樣”,而不是“破舊立新”。
入遺不單是一種榮譽和資本,更是一種保護的責任和義務。
然而,發展旅游對遺產保護來講,卻無異于一把“雙刃劍”。
大運河“靜態遺產”與“活態遺產”并存,這也給旅游開發與遺產保護造成更多難題。
好的旅游開發,完全可以兼顧遺產保護。比如,通過發展旅游,可以完善周邊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改善運河環境治理、保護和修葺瀕危遺產遺跡等等;壞的旅游開發,可能“名曰保護實為破壞”,出現大拆大建,人為上馬“大項目”、“造城造河”;或者過度開發,游客人滿為患,超出遺產地旅游承載力,也是對遺產的另一種破壞。
我省早在多年前就開始開發運河旅游資源,已經打造(或正打造)了臺兒莊古城、微山島、南陽古鎮、微山湖濕地、濟寧運河樂園、中華水上古城、臨清中州運河古城、德州蘇祿王運河旅游區等重大項目。隨著大運河申遺成功,我省運河旅游將迎來更大發展機遇,將會有更多旅游項目和規劃出臺。
在發展運河旅游時,迫切需要喚醒旅游開發者和從業者的遺產保護意識。同時,筆者建議,為盡可能避免發展旅游所帶來的負面效果,旅游項目、規劃的制定與拍板,不妨跳出“常規套路”,由旅游、文化、文物部門以及專家學者等多方組成聯合小組,對旅游項目、規劃加以審核和監管。(高曉雷)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