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實惠 只批評教育,搶生族心中石頭落地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自那時起,不少符合“
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婦就躍躍欲試,到底要不要“搶孕”“搶生”呢,搶了會不會受罰?這讓不少夫婦很糾結。
30日,省衛計委正式對外解釋說,以2013年11月12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決定的時間為節點。2013年11月12日至《修改決定》正式生效之間,單獨夫婦已經懷孕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進行批評教育,補辦《生育證》。
“這就是說,‘搶生’的不罰款了啊!”聽了這個消息后,前幾天剛剛生了第二個孩子的濟南市民李素蘭(化名)非常高興,“這幾年早就傳言說可能會放開單獨兩孩,正好去年8月份意外懷孕了。”由于已近40歲,李素蘭和家人商量后還是決定“賭一把”。
其實,自從懷孕以來,李素蘭一直關注著其他省份的政策,“我看著已經出臺政策的省份,有的緊,有的松,但不少省份對搶生罰款,咱省這次不罰款,真是太好了,太以人為本了。”
“政府決定對這些搶生、搶孕的不罰款,真是顯示了政府執政觀念的變化。”另一位搶生媽媽張娟對這項政策贊不絕口。但也有人得知這項政策后非常懊惱。
“早知道就再等倆月懷孕了啊。”一市民小孫在2013年10月剛剛生了二胎,“早知道這樣,我就再等等了,我們是符合‘單獨兩孩’的啊!”就是相差這一個月,小孫一家不得不付出數萬元的社會撫養費。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