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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敏飛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江西九江市4月份舉行的事業單位招考中有人花錢買答案,導致大批試卷雷同,引發網民關注。九江市人社局考試中心證實,經北京權威機構鑒定,此次考試有28名考生的試卷異常雷同。九江市人社局考試中心對這28名考生的成績做零分處理,并將檢測認定的28名考生信息送達公安機關。(5月23日新華網)
事業單位考試答卷雷同,經鑒定機構出具書面檢測報告后,對28名考生做出“得零分”的結論,這樣的判定在情理之中。不過,既然是作弊,那就有作弊的人、幫其作弊的人,以及一定的利益交換。“答卷雷同判零分”顯然不能是此事的終點,此后對相關當事人進行
追責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一則,作弊的學生還得繼續處罰。對事業單位考試作弊,可以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對于違紀違規情節特別嚴重的,如串通作弊或有組織作弊、替考等,給予終身不得報考的處理;對于情節嚴重的,如抄襲或協助抄襲,給予五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二則,背后的黑手也必須深挖。九江市公安局介紹,28名考生中已有部分人承認購買接收器進行作弊,這意味著,背后的黑手可能運用技術非法獲取了國家秘密文件,涉嫌觸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如果幕后黑手并沒有竊取事業單位考試的相關文件,只是純粹騙錢,則有詐騙罪之嫌,同樣不能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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