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紅梅 國家編制出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中長期指導文件,奠定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本框架,也為各行業、各地方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權威指南,有助于有效化解當前信用信息種類多、發布廣 、整合難、處理繁的困局,讓信用真正成為法律和道德的有益補充。 據悉,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近期將發布。根據規劃,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圍繞“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四大重點領域展開,分三個階段完成,2017年將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公民也將有屬于自己的終生信用代碼。
人無信不立,國無信不昌。然而,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關系的深刻變化,人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觀念遭遇強烈沖擊,許多違背誠信的現象逐步凸顯。信用缺失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突出“軟肋”,制假售假、商業欺詐、偷稅漏稅、逃債騙貸、學術不端等失信行為屢見不鮮,尤其是無良奸商的毒食品、恩將仇報的訛人等極端事件頻頻沖擊社會道德底線,銷蝕著人與人之間的互信。
對此,不少人在哀嘆社會道德淪喪的同時,也抱怨政府部門監管疏漏。可是,現代法治國家應該是“小政府,大社會”,政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數量不能無限制地膨脹。新一屆中央政府履職一年多來,一直致力于推進
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先后下放了一系列行政審批事項。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要保障經濟社會有序運行、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政府在進一步“放權”的同時,也要科學有效地“監管”。為此,亟須加快建設覆蓋全社會的信用體系,實現信用查詢、公示和獎懲機制聯動,以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
在這種情況下 ,國家層面及時回應公眾的普遍訴求,編制出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中長期指導文件,將紛繁復雜 、涉及面廣的信用建設歸納到四大基本類別中,并給出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讓誠信社會變得更加清晰可期。這個高屋建瓴的規劃綱要,奠定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本框架,也為各行業、各地方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權威指南,有助于有效化解當前信用信息種類多、發布廣、整合難、處理繁的困局,讓信用真正成為法律和道德的有益補充。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既需要從制度層面構建信息共享機制、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合力、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又需要在操作層面全面推進各個領域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這其中,政府首先要以身作則,帶頭推進政務公開,提高決策透明度,以政務誠信帶動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在這個過程中,監管部門也要積極利用現代化手段實行高效能管理,及時向社會公布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等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