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早晨還不到8點,在華陽路靠近華陽路派出所的位置,一輛
班車剛停到路邊,一名中年女子直接跑過去,鉆進車底,并把鞋子脫下來枕在頭下,然后就閉眼休息起來。
站在一旁的班車司機無奈地告訴記者,班車已經被這名女子攔下來數次了,“我們是城陽一家醫藥廠的班車,這個女子好像是這家公司的老員工,但以前的企業早就破產了,現在的企業也是破產改制后的,跟以前的企業已經沒關系了。”
躺在車底下的時女士告訴記者,“我以前在明膠廠工作,但2003年這家企業破產了,后來又改制成了現在的醫藥廠,原來企業破產時對很多老員工都有安置費,我卻沒有拿到,我就是來找現在的企業要個說法。”
華陽路派出所的民警在現場勸了半天后仍沒有效果,其中一位民警告訴記者,“因為這位女士,我們已經出警過好幾次了。”記者從警方處了解到,之前曾有廠家的負責人到場來處理過此事,而雙方現在的主要分歧在于這筆安置費具體該給多少。 記者 劉金德(請孫先生到本報領取線索費50元)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