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4月6日訊(記者 劉雪蓮) 市人社局日前在學生意外傷害報銷的政策解讀中指出,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少年兒童、大學生因意外傷害發生門急診醫療費用,可按規定報銷,在外地發生的意外傷害
住院費也可以報銷。
根據《青島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少年兒童、大學生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由個人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后,攜帶相關材料、費用明細和有效票據,到學校所在地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審核與報銷手續。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門急診醫療費,超過100元以上的部分,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0%,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 。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參保人員因發生意外傷害在外地住院治療的,提供意外傷害說明 、目擊證人證明等相關材料,經市醫保中心審批,符合醫保報銷范圍的 ,可以按照異地急診辦理醫保報銷。
不過,并非學生的所有意外傷害等可以列入報銷范圍內。根據《青島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管理暫行辦法》:“參保少年兒童、中小學生和大學生,在無責任人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如自己不慎摔倒致傷等;在有責任人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且責任人無賠償或有部分賠償能力,以及無法確定責任人的。其醫療費可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參保人如果因實施自殺自殘 、打架斗毆、吸毒等違法行為所致的意外傷害;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所致的意外傷害 ,或屬于校方責任險賠付范圍的意外傷害,其醫療費不能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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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兒童醫保與商業學平險區別
一是保險性質不同。居民醫保是非盈利性的;商業學平險是保險公司主辦,是盈利性的。
二是參保條件不同。原患重大疾病或上一保險期內發生重大疾病醫療費賠付的不允許參加商業學平險;居民醫療保險對參保人沒有身體健康等特殊限制,符合參保條件的各類學生兒童均可參。
三是資金來源不同。學生兒童參加居民醫保,除個人繳費外,財政還給予較大補貼;商業學平險完全由個人負擔。
四是醫療待遇標準不同。學生兒童參加居民醫保的醫療待遇,總體要高于目前商業學平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