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天下午,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副主任王建紅做客“網絡在線問政”活動,就市內三區房地產交易登記服務工作與網民進行交流。兩個小時的網談中,
限價房上市交易該不該繳土地收益金、購買新房是否該向開發商交定金等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
有市民咨詢,買了一套二手房,是拆遷返還的限價商品房,今后再買賣時是否需要繳土地收益金。對此,王建紅表示,拆遷安置的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時不需繳納土地收益金。針對快速路三期李村路一位拆遷戶咨詢的,當時政府分配的拆遷房屬于限價商品房,不到5年能否買賣,稅費如何規定。王建紅表示,拆遷安置的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不受年限限制。
現如今,市民購買新房與開發商簽訂協議前,必須上交一部分房款作為“定金”,對此,不少購房人很有意見。畢竟,不少項目剛開工不久,幾十層的大廈只蓋了兩三層就開盤銷售收“定金”,而購房人在繳納了一筆數目不小的房款后,真正拿到鑰匙入住往往是一兩年后的事。對此,王建紅表示,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我國目前實行商品房預售制度,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因此,新建商品房取得預售資格后,開發企業對外銷售時向買房人收取定金是合法的。
有市民咨詢,家中老人自立一份遺囑,擬于去世后將名下的房產由其中一個孩子繼承。如果老人去世后,這個孩子可否持遺囑直接到房產部門辦理該房產的過戶手續。對此,王建紅表示,根據規定,在產權人去世后,繼承人需要持繼承權公證文書、原房地產權屬證書及身份證明等材料申請辦理房屋繼承轉移登記。因此,僅持遺囑不能直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到公證機構取得繼承權公證文書后方可辦理。若繼承人之間無法達成協議辦理繼承權公證文書的,需繼承人通過司法程序解決房屋繼承糾紛,持生效法律文書后辦理房屋繼承轉移登記。 (記者 張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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