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的皮子洗花了
今年2月底,市民張女士在位于太清路的
福奈特洗衣店,清洗了兩雙休閑鞋,結果其中一雙鞋被洗后出現了問題,“這雙鞋子洗了半個月,而且鞋子原來灰色的皮子,被洗成了一塊一塊的黃色,連布料上面也是。”對此,福奈特洗衣店的經理表示,“顧客送來的鞋子本身就比較臟,出現問題是磨砂的皮子掉色了。我們已經跟顧客協商過了。如果顧客實在不滿意,我們可以退掉洗鞋子的費用,如果顧客還是不愿意,可以走相應程序進行維權。”
今年2月底,張女士在位于太清路的福奈特洗衣店,清洗了兩雙休閑鞋,“過了半個月,這雙鞋才洗好,沒想到看到鞋子之后,我都傻了。鞋子原來灰色的皮子,被洗成了一塊一塊的黃色,連布料上面也是。”張女士說,店員的解釋是因為鞋子本身的原因,由于是用烘干機烘干的鞋子,導致鞋子的皮子泛黃,并表示說愿意給拿回去重新洗,用新的方法解決問題,保證讓張女士滿意。
第二次清洗又過去兩周,張女士的母親去拿了鞋子,張女士的母親說:“鞋子還是那個樣子,沒有太多改善,店員的回復是洗這雙鞋子已經很盡心了,因為造成了不便,可以讓我再拿一件洗衣價格為40元的衣服,送來免費洗。店員說完把原來送洗的鞋子單據留下了,又開了一個洗衣服的單據。”但是,張女士不滿意這個做法,“鞋子第二次送去洗,結果徹底成了棕色的鞋。”
記者隨后聯系到福奈特洗衣店的經理,他向記者介紹說,“當時顧客送來的鞋子本身就比較臟,而且出現的問題,并不是鞋子變色了,而是磨砂的皮子掉色了,本來磨砂的皮子就容易掉色。對于這件事,我們已經跟顧客協商過了,既然是我們的老顧客,所以讓顧客可以再免費洗40塊錢的衣服。如果顧客實在不滿意,我們可以退掉洗鞋子的費用,如果顧客還是不愿意,可以走相應程序進行維權。”這位經理最后表示說。
對于張女士提出的在洗衣店清洗衣物出現問題的賠償情況,記者咨詢12315工作人員,得知根據《山東省洗染行業消費爭議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衣物洗滌后未能達到洗滌標準的,經營者應給予免費返工。返工一次仍未達到質量要求的,經營者應退還洗滌費給消費者,洗滌前已聲明不能去除或只能盡量去除的污漬除外。局部污漬單獨處理容易造成色差的或因腐蝕性污漬處理后易造成衣物損壞的,經營者應重點聲明,經消費者同意簽字后方可再處理。
并且在第十條規定:洗滌后衣物出現洗滌質量問題,經修補仍有穿用價值的,經營者應按該衣物洗滌費的1~6倍金額賠償;不能修復或丟失的,經營者應按該衣物洗滌費的10~20倍金額賠償,但不得超過衣物的實際價值。
至于具體的處理辦法,記者將繼續關注。
文/圖 記者 章顯 實習生 張宏睿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