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鎮發展不搞人為培植 小城鎮是
山東省城鎮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近年來,山東省小城鎮吸納人口的總量,并沒有出現預期的快速增長。“各地在小城鎮建設上下了很大工夫,有的小城鎮發展好一些,但也有的就是發展不起來,原因在哪里?”對于這一問題,會議指出,主要是城鎮的發展有其自身規律,不能搞人為培植,“有些城鎮會快速地成長,有些城鎮會緩慢成長,有些城鎮可能會不成長甚至走向萎縮,這是自然選擇。”
總體上來說,山東省城鎮化發展,小城鎮的發展潛力不容低估,但小城鎮的發展要從當地歷史沿革、自然條件、產業基礎出發,科學確定小城鎮的發展脈絡,培育其內生動力。
農村新型社區具備條件才啟動
據介紹,目前山東省農村新型社區建設中,有的地方新建的社區過度分散,產業和就業支撐較弱,公共設施很不配套,將來有變成新的空心村的可能,造成新的巨大浪費;有的地方農民非農就業程度不高;有的地方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不配套,建筑質量差,給農民生產生活帶來不便;有的地方隨意調整農民承包地、宅基地,侵害了農民的合法權益。
山東省因此要求,建設農村新型社區,必須充分考慮經濟、交通、文化、歷史等因素,做好統一規劃,尊重農民意愿,只有具備各方面條件的才可以啟動實施。
強縣改市近郊縣“進城” 目前,全省17個設區城市有49個市轄區,其中4個市只有一個轄區;縣級市比例過低,只有33%,許多縣城駐地仍按鎮管理。
今后,山東省將加強對新形勢下行政區劃調整的研究及推進工作。設區市要進一步優化空間結構,拓寬發展空間,支持只轄一區的市把近郊縣(市)納入城市行政區范圍,優化功能區劃,留出足夠的農業用地和生態用地。
對地理位置優越、經濟基礎好、人口集聚度高的縣,要積極推動撤縣改市。對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鎮和200個省級示范鎮,要逐步賦予其與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限,使其向小城市方向發展。對人口、經濟和非農就業等指標達到鎮標準的農村地區,就按鎮來管理;達到城市標準的鎮,就按城市來管理。
城市規劃建設轉向“精明增長” ”城鎮化“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思路揮別了過往盲目擴張規模、隨意更改規劃的舊模式。今后,我省要按照全城規劃的思路,探索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土地利用規劃“三規合一”,制定縣城總體規劃。
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合理確定城鎮邊界、功能分區、開發強度和保護性空間,搞好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加強城鄉空間利用管制,合理劃定“三區”“四線”,推進規劃建設由擴張型向“精明增長”型轉變。
規劃建設轉為“精明增長”,就要突出生態宜居,營造空間尺度宜人、生活服務便利、生態環境友好的人居環境。從人的切身感受和使用需求出發,考慮規劃建設的細節,合理設置路網密度、道路寬度、路口間距。
同時,切實維護城鄉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規劃一經批準,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嚴格執行。確需修改的,要嚴格依據法定程序進行,不能另起爐灶、推倒重來。省住建廳將抓緊研究制定提高城鄉規劃工作水平的指導意見,盡早公布實施。(孟敏張璐)
建設用地挖潛不是大拆大建
今后,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要與節約集約用地成效相掛鉤,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要與存量挖潛指標配比下達。完善建設用地供后監管制度,將批而未供土地與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分配相掛鉤,對低效建設用地進行再開發利用。占和補的土地質量要平衡,決不能將掛鉤政策片面理解為滿足城鎮建設用地需求的手段,不顧條件盲目推進、大拆大建。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嚴格按照政策執行,確保其繼續用于農業生產,防止土地被用于商業性開發。統一城鄉建設用地市場,穩步推進征地制度改革。對于農民的宅基地轉讓,一定要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開展改革試點。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