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范圍 五種情形可找醫調委 什么樣的情況可以通過醫調委進行調解索賠?在
青島市醫調委的《調解范圍》中記者看到,一是患者在診療護理活動中受到損害,醫院有過錯的、包括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活動中未向患者或者其近親屬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診療,醫務人員未及時向患者或者其近親屬說明醫療風險的;二是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護理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三是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損害的;四是醫院違反有關診療護理范圍的;五是醫院無過錯行為,但發生了無法預料、不能防范的醫療意外,造成患者損害、患者提出補償要求的。以上五種糾紛可申請醫調委進行調解。
據介紹,醫調委的工作應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通過“消除誤解、加深理解、達成諒解、妥善調解”的方式,有效化解醫療糾紛。要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沒有規定的,依據醫學知識和遵循規范進行調解。在雙方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醫調委調解醫療糾紛接受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及社會有關部門的監督。醫患雙方申請調解醫療糾紛,應當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調委申請。對于醫患雙方共同申請異地(非醫療機構所在地)調解的糾紛,被申請人的醫調委同意受理的也可異地調解。市直醫療機構申請調解醫療糾紛,應向市醫調委提出申請。
相關鏈接 各地醫調委,成功“解鎖”醫患糾紛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國內已有不少城市都已成立了醫調委。作為中立的第三方,醫調委的作用也逐漸凸顯出來,對化解醫患糾紛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而各地醫調委也在經驗積累中,不斷推出新政,完善流程。
北京:超半數糾紛醫院有責 北京市醫調委成立于 2011年5月30日,擁有來自臨床一線的專家1497人。截至2013年9月底,北京市醫調委已受理4000余件醫療糾紛案件,調解成功率為82.8% ,其中超過半數為醫院有責。在受理的醫療糾紛中,患者訴求賠償數額共計14.9億元,通過調解實際賠償1.88億元。
天津:索賠超萬元須找醫調委 為了杜絕發生醫療糾紛時,有“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這種損害醫患雙方利益的事情發生,天津市曾于 2013年初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糾紛處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索賠金額超過1萬元的醫療糾紛,必須向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得與患方私下協商解決,賠錢了事。對違反規定的醫療機構,天津市衛生局將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醫院暫緩評審、降低等級的處罰,與財政補償掛鉤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一票否決,并與醫院領導班子的考核評價掛鉤。
東莞:實際賠償金降10倍 東莞市醫調委自2013年10月 28日
掛牌成立以來,截至2013年 12月31日,已接到醫療糾紛報案116宗。按照受理條件 ,東莞市醫調委受理了45宗糾紛,并成功調解了36宗。在36宗醫療糾紛中,涉及到的索賠總金額達到2407.614萬元,但經醫調委介入調解后,實際賠償金額降至 227.864萬元。 文/圖 記者 郭玉華 朱薪雨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