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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峰 記者日前從民政部了解到,為激發公辦養老機構活力,民政部近日發出通知,提倡大中城市市級民政部門舉辦的公辦養老機構優先開展改革試點。其中明確,公辦養老機構特別是新建機構應當逐步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運營。通過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公建民營機構發展。(1月1日《新京報》)
此番,民政部啟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支持公建民營機構發展,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步入良性軌道是可期待的。但前提需要厘清和統一認識,即
政府應讓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有利可圖”。說白了,就是讓經營者能夠盈利。為此,民政部提出了可通過運營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公建民營機構發展的政策導向。
當然,落實政策不能僅僅停留在文件上。目前不少地方也都出臺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事業,并一再降低準入門檻。雖然,當初也承諾給予政府補貼,但同時又存在許多限制,導致民間資本一進入養老市場就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收費高了老百姓要罵,收費低了只能虧損。要知道,資本的天性就是追逐利潤,指望民間資本來做公益性的“虧本買賣”顯然不現實。這種情況下,如果政府的優惠政策不能及時兌現,必然打擊民間資本進軍養老市場的積極性。
因此,鼓勵社會力量辦養老機構,各級政府都要有“真金白銀”的投入才行。像我國香港,養老服務體制最大的特點莫過于政府主導下的社會化,政府處主導地位,民間機構承擔90%的養老服務。無論是公辦養老機構,還是私營的養老院、居家養老、日托中心等其他模式都可以得到政府可觀的財政補貼。
面對老齡化趨勢,各級政府應借鑒我國香港及其他國家的經驗,不僅要加大社會福利投入,更多地興建普惠型養老機構,同時還要防止各地的優惠政策成為“燈下黑”。只有讓民間資本進入養老市場有利可圖,才更有利于養老產業的健康發展,推進養老服務均等化進程。這就需要政府從慣常的投資運營者的身份,轉為向養老服務的供需雙方提供較為充足的資金或政策支持,以確保社會成員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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