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棉廠破產后,胡鳳友回到位于成武縣白浮圖鎮胡廟村的老家,和妻子、女兒相依為命。胡鳳友的身份是“工人”,戶口為非農業戶口。盡管他居住生活在村里,但他卻無法分得村里的集體土地。他只能以妻子名義承包了村里的幾畝地,靠種植蔬菜大棚勉強維持生計。
2011年,由于勞累過度,胡鳳友突發心肌梗塞,接受心臟搭橋手術,花掉8萬多元。后又患上糖尿病,需長期用藥。疾病纏身,胡鳳友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花光了所有積蓄后又背上債務,生活困苦。
胡鳳友說:“我是非農戶口,沒地,沒低保,沒醫保,醫療費一分也不能報銷;63歲的老伴兒是農村戶口,有地,每月能領到60元的生活補貼和80元的獨生子女費。這就是我們老兩口僅有的社會保障。”
彭金華的處境也十分不易。2012年,她不幸罹患腦瘤,手術花了10萬多元,“基本上都是跟親戚朋友借的”。手術后,她行動不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稍重一點兒的家務活都干不了”。
身處困境的兩人,整日盼望著達到年齡后,可以辦理
退休手續,每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緩解一下生活之困。沒想到,這個希望也落空了。胡鳳友的家屬說,他“整日郁郁寡歡,喪失了生活的信心”。
記者了解到,像良棉廠這樣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步入市場經濟以后, 很多因效益不好, 連工資都不能正常發放, 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就比較困難。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強調,要在國企破產清算中做好職工的安置工作。如何確保這些破產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障?考驗著各級黨委政府的智慧與能力。
按照我國《企業破產法》,破產企業在破產財產清償中,應優先清償企業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破產清算后無法補齊的,應由破產企業主管部門為其補齊原企業及個人欠費。有些地方還出臺了進一步政策:主管部門確實無力為其補齊的,應由地方政府為其補齊;如本人自愿,也可以由其個人補齊;補齊欠費之后,可按規定計算繳費年限,核定基本養老金。
胡鳳友、彭金華盼望著當地黨委政府能夠以民為念,在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切實拿出可行的解決方案,將他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之內,確保他們安享晚年。(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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