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結構調整聽證會舉行一個多月后,12月12日,省物價局公布聽證會參加人主要意見采納情況的說明,高校
學費調整最終標準塵埃落定。其中,文史類、理工農類、非體育院校體育專業學費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4500元、4500元,均比聽證方案下調100元。
本次調整方案設立2年試行期,自2014年9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學費標準提高的專業,將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規定;學費標準降低的專業,新生、老生均執行降低后的標準。
醫學類專業學費上漲1400元
10月25日,省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結構調整聽證會召開。在29名參加人中,有28人認為調整高校學費可行,僅1人表示質疑,聽證代表們還就方案細節、配套措施等提出了意見和建議。考慮聽證會參加人的相關意見,綜合政策規定以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可承受能力,省物價局對聽證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提出了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
首先,采納了降低調整幅度的意見。將文史類學費標準由聽證方案中的4100元下調至4000元、理工農類由4600元下調至4500元、非體育院校體育專業由4600元下調至4500元。下調以后,文史類、理工類平均學費標準為4250元,占年生均教育培養成本(17200元)的比例為24.7%。
根據實施方案,不同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標準調整幅度如下:文史類,由現行3400元調整為4000元,調高600元,其中外語類由現行4800元降至4000元;理工農類中的理學類、工學類、農學類由現行3600元調整為4500元,調高900元;經濟學、管理學類由3400元調整為4500元,調高1100元;非體育院校體育專業由現行4800元降至4500元,下調300元;醫學類由現行4000元調整為5400元,調高1400元;非藝術院校藝術專業由現行6000元調整為8000元,調高2000元。
拉大不同院校學費差距
其次,采納了進一步拉大院校之間學費差距的意見:省屬博士授予權高校、優質特色高校學費標準可在其他高校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5%左右;“211”、“985”工程建設高校可上浮15%左右;國家級示范類、骨干類高職院校學費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
提高學費,應擴大助學覆蓋面
在聽證會上,幾乎所有參加人都認為學費上升增加了貧困學生家庭負擔,建議完善獎、助結構,完善貧困學生救助、扶持、保障機制,擴大救助覆蓋面和額度,完善配套措施和監督機制,建立資助公示制度等。
為此,最終方案提出,各高校要及時足額發放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為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提供支持。要落實“綠色通道”制度,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每年確保從學校事業收入中提取5%,足額用于獎勵資助學生。建立全額助學金制度,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免收學費和住宿費,補助生活費。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