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2月9日訊(記者 高曉飛) 只是因為對方
車燈開著,將自己的眼閃了一下,就上前質問,并
大打出手……明明是一個村的,低頭不見抬頭見,理應禮尚往來友好相處,可嵐山區卻有這么兩個人,因其中一人被車燈晃了眼起爭執,拳腳相向,一人受了輕傷。經調解,一方不得不掏3.8萬元才達成和解協議。
9月26日晚7點左右,孫某騎著摩托車在本村回家的路上,碰見本家兄弟便停下聊了幾句,車子沒熄火車頭燈也開著。這時鄰居吳某駕駛著拖拉機迎面開過來。車到了孫某跟前,吳某就破口大罵孫某車燈晃眼,影響了他的視線。孫某被罵得火冒三丈,雙方爭吵起來,吵著吵著就開始大打出手,互相拳打腳踢。孫某的衣服被撕得亂七八糟,不依不撓的吳某卻還是覺得吃虧了,于是便從車斗里拿起一把木柄叉,向孫某家走去。
孫某也趕緊往回趕,在自家門口碰見了吳某,對方用叉指著孫某,開始罵個沒完。孫某瞅準機會一把將叉奪下,扔到一邊。倆人又撕打在一起,在這過程中孫某用膝蓋頂了吳某肋部兩下,吳某用巴掌抽打了孫某幾下,很快被別人勸回各自家中。本來事情過去也就過去了,誰知吳某總是感覺肋骨疼,并且一直不見好,于是便到醫院拍片檢查,一查不得了——斷了兩根肋骨。吳某趕緊到派出所報案,辦案民警迅速開展調查工作,孫某承認了致吳某肋骨骨折的事實。
這時,同飲一井水的感情又出來了,雙方同意派出所出面調解,且符合調解的要求。民警便與受害人協商,由孫某賠償吳某各種費用兩萬元,但孫某嫌多沒有答應,希望少一點,調解陷于僵局。隨后,吳某進行了傷情鑒定,最終吳某的傷情鑒定為輕傷。
民警就案件依法處理的結果向孫某做了說明,孫某感到事情的嚴重性,希望民警盡快給予調解解決。但幾個月相持不下,水漲船高,吳某要求的賠償費用也高出了許多。12月7日,在民警費盡周折的調解下,以孫某賠償吳某3.8萬元達成和解協議。
約架不成,3名男子砍綠化樹泄憤 半島都市報12月9日訊(記者 高曉飛 通訊員 王念東 董靜) 五蓮縣于里鎮三個男子酒過三巡之后,與別人發生了口角,本想約著對方一起來“試試手腳”,沒想到對方遲遲不現身,三個男人火冒三丈,竟然把路邊的綠化樹木給砍了。因涉嫌“故意損毀公共財物”,他們被依法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11月27日8時許,五蓮縣公安局于里派出所接到一名群眾報警稱在鎮中心小學北側十字路口附近的綠化樹木被人砍了。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經現場初步勘察,發現共有四棵白蠟樹被銳器砍斷。案發現場地處十字路口,過往的車輛行人比較多,周邊也沒有監控,這就給案件調查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民警分了三個小組,以案發現場為中心,由中心向外圍進行摸排走訪,在走訪到附近一戶農戶家中時,在農戶家中無意發現有一把小鐵锨,小鐵锨上附著著一部分木屑。民警抓住這一細微線索,將從小鐵锨上提取的木屑與被砍白蠟樹的木屑進行了比對,發現完全一致,隨后民警斷定,這把小鐵锨就是本案的作案工具。民警以小鐵锨為中心依物找人,最終確定這四棵被砍白蠟樹系違法嫌疑人張某、林某、于某三人共同所為。
現已查明,三名嫌疑人于11月26日晚,相約在于某家喝酒,酒過三巡,其中一人在電話中與他人發生口角,為了解氣,三人約對方到鎮駐地試試手腳,不料等了半天也沒等到對方。架沒打成,憋了一肚子氣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為泄憤,借著酒勁砍斷了路邊的四棵白蠟樹。經相關部門鑒定,被他們所砍掉的四棵白蠟樹都有七年樹齡,直徑6至9厘米,總價值1200元。最后,三人分別被行政拘留十天,并共罰款1100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