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0月23日訊(記者 高曉飛) 10月17日上午11點多,嵐山公安分局安東衛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安東衛北街海瀾之家對面,抓到了一個小偷。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到達現場時 ,有 100多人正在圍觀。所謂的“小偷”李某大哭大叫,要求民警為其伸冤。而報警人趙某,則從容不迫 ,要求民警一定要嚴懲“小偷”。
由于現場雜亂,當事雙方各執一詞,一時無法查明情況,民警便將報案人趙某、“小偷”李某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經了解,李某在去年買了一件深藍色外套,回家后丈夫感覺顏色不合適,一直未穿。幾天前,李某趕集又碰到了賣給她外套的攤主,攤主正好又提了一些別的顏色的同樣款式的外套。于是,李某就想調換一下,說好到安東衛集市上調換。當天,李某拿著衣服到安東衛集市調換時 ,感覺別的顏色也不滿意,就沒有調換,拿著原來那件深藍色外套繼續閑逛。逛到安東衛北街海瀾之家對面的時候,看到趙某也在出攤賣衣服。李某看上了自己外套同樣款式的粉色外套,因價格問題沒買該衣服。就在此時 ,攤主趙某發現自己的貨架上少了一件深藍色的外套,正好看到李某的包里有一件深藍色的外套。所以趙某一口咬定李某偷了他的衣服。
分析情況后,民警認為找到曾經賣給李某衣服的攤主是查明事實的關鍵。隨后,民警依法向李某、趙某公布了調查結果。這個時候,李某要求依法處理趙某,并
賠償其精神損失費。經過民警多次調解,最終當事雙方達成協議:趙某賠償給李某精神損失等費用600元,李某表示不再追究趙某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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