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物價局下發通知,首次對青島經營性
公墓實行政府定價管理,通知中對我市
百齡園公墓、九峰陵公墓墓地維護管理服務收費核定收費標準為1.2平方米以下每年200元,有效期1年。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公墓墓穴使用合同已經期滿,辦理人申請繼續使用的,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服務標準按墓穴凈占地面積計收,以單個墓穴(雙穴不超過1.2個平方米或單穴不超過0.8個平方米)為一個計價單位,核定百齡園、九峰陵公墓維護管理服務費臨時收費標準為每穴每年200元,這個定價從今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
據悉,自執行之日起,公墓經營單位之前自行收繳標準低于通知規定收費標準的,應將原標準履行到雙方合同約定的收費期滿;超出本通知規定收費標準的,超出部分可折抵到下一收費期中。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解讀,如果公墓收取了120元每年每穴位的費用,一次性收取了5年,那么要到10年期滿后才能執行定價的每年200元標準,期間不得加收。相反,如果之前收取的是每年400元的費用,那么多收的200元就要退回,退回的形式按照折抵下次收費的原則進行。(記者 孫啟孟)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