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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 2008年春,河南沈丘女子耿俊麗被當地警方以身份證“重號”為由更名為耿麗,連出生日期也被修改。但耿俊麗和其律師都認為改名是為了讓她無法再維權。如今每一次上訪,“耿麗”都得先努力證明,自己就是上訪材料中的“耿俊麗”。(據9月4日《南方都市報》) 因為上訪,耿俊麗丟掉了自己的身份,被迫變成了一個“新人”。公權力機關伸出幾根手指,就輕輕巧巧地撥亂了一個人的命運,把一出荒誕劇變成了現實。如此心機和手段,不但讓當事人震驚錯愕,就連旁觀者也心生寒意。
從相關報道中不難看出,在戶籍身份被更改之前,耿俊麗在官方眼中的身份已經發生異變。由于多次上訪,她已經從一個普通農婦,變成了威脅“維穩”工作的危險分子,某些部門用盡各種手段對其進行壓制。現實中,
上訪者被改身份的荒唐事可能不多,但讓人擔心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有著和沈丘官方一樣的邏輯。
物不得其平則鳴。信訪制度設計的初衷,就是讓人民群眾有地方說話。這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體察群眾疾苦的重要途徑。但某些地方的做法卻與信訪制度的本意背道而馳。由于存在“一票否決”和“零指標”之類的考核標準,一些領導干部把信訪群眾視作洪水猛獸,要么“花錢買平安”,無原則地滿足信訪人的要求;要么橫加阻攔、圍追堵截,甚至侵犯信訪人的人身自由。
不可否認,群眾信訪,原因是復雜的,訴求也是多樣的,有的要求并非正當合理,方式也不一定恰當。但即使如此,也不能把上訪群眾當成敵人來對待,如此不但傷害這部分群眾的權益,而且可能把政府推向群眾的對立面。2009年,時任公安部信訪辦副主任的李竹紅參加訪談時曾表示,絕大多數上訪群眾最初反映的訴求是有道理的,“沒有人會平白無故就來上訪”。但現實中我們也看到,個別職能部門的“
截訪”加劇了上訪者的不理性,反而激發出新的矛盾。沈丘官方把“耿俊麗”改成“耿麗”后,就制造了新的問題——她沒法拿到法院的證明,無法取出離婚案件的執行款,奔忙無果,還得再為身份的事去維權。從這個角度說,踐踏法治底線的維穩好比“拆東墻補西墻”,最后只能形成一種死結。
于艱難處見精神。信訪工作并非錦上添花之事,但從中更能看出政府的工作態度,看出其對群眾的感情。近年來,從國務院強調的“深入推進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到一些地方取消信訪考核與排名,都體現以法律為準繩,保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宗旨和理念。當下,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在深入開展,群眾希望,耿俊麗的心酸遭遇不再重演,那些濫用公權對付上訪者的做法將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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