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22日訊(記者 李保光 實習生 李納 張悅祥) 夏季雷雨頻發,
航班延誤幾乎成了家常便飯。然而,記者調查了解到,八成旅客不知
航空延誤險。據了解,班機延誤賠付標準在300元到900元不等,而行李延誤最高可索賠1500元。但是,由于手續復雜、時間成本較高,很多旅客放棄了索賠。
“飛機晚點三個多小時,我等了五年的同學聚會泡湯了。”22日,市民李先生向記者反映,20日他預訂了當天下午3點30分由鄭州飛往青島的航班,但因為天氣原因,飛機晚點3個多小時。“這樣一來,我的計劃全部被打亂了,最后不得不放棄這次聚會。”
航班延誤,乘客除了遭受時間損失外,還可能有其他經濟損失。乘客的損失誰來賠付?記者隨機采訪了30位市民,超過八成的受訪者表示沒聽說過航空延誤險。
22日,記者采訪了南航、東航、山航等航空公司,三家公司均稱沒有獨立的飛機延誤險種,但是可選擇購買機票時附帶的20元航空意外險。
三家公司的賠償額度各不相同。南方航空公司工作人員稱,班機每延誤4小時可賠償300元,最高不超過 900元;行李每延誤8小時可賠 500元,最高不超過1500元。而東航規定,航班延誤超過 4小時賠償600元,最高賠償600元 ;行李延誤超過 8小時賠 1000元,最高賠償1000元。而山航的賠償額度最低,班機延誤4~8小時賠償200元;延誤8小時以上賠償300元。
對于賠償條件,各家公司也不同。山航工作人員表示,因機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飛機晚點可賠償,但因為天氣等不可控因素導致的航班晚點不予賠償。而東航表示,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導致的晚點也在賠付范圍內。
“晚點4個小時才有兩三百元的賠償,而索賠的手續除了要提供保單、身份證、登機牌外,還需要航空公司加蓋公章的航班延誤證明。”市民王先生表示,繁瑣的手續和時間成本讓兩三百元的賠償金淪為雞肋。
22日,記者咨詢多家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航班延誤需攜帶登機牌、身份證復印件、航空公司加蓋公章的延誤證明和銀行賬號等有效材料進行理賠。
山東文卓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鋼建議,在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需仔細看清楚合同規定。另外,在投保后,如發生航班延誤或取消事件,一定要記得向機場或航空公司索取正式的航班更改或取消證明。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