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21日訊(記者 王曉強) 2012年10月13日下午,黃島區藏南鎮高戈莊村,負責村內安保的68歲村民丁某,對流浪至該村的一名精神病男子陳某進行驅逐,未料被對方用磚頭打傷頭部身亡。陳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提起公訴。陳某雖然患有精神分裂癥,但對本案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今年7月18日,黃島法院經審理對陳某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丁某被陳某用磚頭擊打最終搶救無效身亡。2013年3月21日,涉嫌故意傷人的流浪漢陳某被刑事拘留,6月6日被提起公訴。黃島區法律援助中心于6月27日指派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寶清為陳某出庭辯護。
據法院調查,陳某因病離家出走多年,其父親得知兒子在異地“犯事兒”之后表示自己多病,不能到庭,也因家庭生活困難無對受害人家庭進行賠償的能力。
黃島法院審理認為,陳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因陳某系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并系初犯、偶犯,可對其減輕處罰。最終,黃島法院在7月18日對陳某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