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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偉德 有統計顯示,巨大的工作壓力導致我國每年“
過勞死”的人數達60萬人,中國已超越日本成為“過勞死”第一大國。這樣算來,每年“過勞死”超過60萬人,平均下來,每天約超過1600人因勞累引發疾病離開這個世界。
有媒體調查披露,我國大城市白領有接近六成處于“過勞”狀態。“拿命換錢”幾乎成了國人的生存狀態:為了能掙更多的錢,便會對加班抱以默認;為了能保住工作,便會犧牲自己應有的勞動待遇;為了不被炒魷魚,會對用人單的侵權行為逆來順受;為了獲得更多的收入,便會在正常的工作之余,從事更多的兼職。在巨大的生存壓力之下,有的人扛不住便選擇了輕生,堅持下來的人,要么過勞而英年早逝,要么身體透支而渾身是病。2009年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超過50% 的職業人群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焦慮癥狀。
國人并非不懂得“休閑”的好處,不知道“慢生活”的舒適,而是現實的逼仄使他們失去了這個
權利。居高不下的房價,高不可攀的物價,上學、就醫、養老如同三座大山,讓國人根本沒有停一停的機會。在社會保障不力、公共財政無以托底、公共責任需要個人承擔的情況下,“過勞死”其實就是在為公共保障的無力埋單。
誰剝奪了民眾的休息權和選擇權?當權利保障不力,用工環境不優,監管力度不夠,公共責任尤其是社會福利缺失,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學有所教的保障體系不健全,民眾只能靠自己去解決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不敢也無法停下腳步,被迫把獲得經濟來源的工作看得至關重要,以至于寧肯犧牲自己的權利、弱化自己的地位,也要屈從和屈服于現實。
相較而言,一些發達國家由于有完善而有力的社會保障兜底,民眾的吃穿住行、就醫入學、養老都能獲得有效的保障,甚至失業時也有足額的失業救濟助其解困。比如,根據美國國會2009年通過的《美國復蘇與再投資法案》,很多失業者可最多領取99個星期的失業福利。如此優越而可靠的保障體系,為民眾提供了最大化的權利保障。解決了后顧之憂,才能淡然面對當前,個體的權利也才不會顯得弱勢。“過勞死第一大國”是權利蒼白的標簽,也是對爭取公共保障的另類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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