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專門會議提出,“要統籌制定領導干部辦公用房、
住房、配車、秘書配備、公務接待、警衛、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標準”。此前,各級領導干部的住房、配車等 ,有哪些具體標準呢?梳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以及國管局等單位發布的文件,呈現出領導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變化過程。
【關鍵詞:住房標準】
各級領導干部購房補貼有標準 197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高級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中,對領導干部住房的稱呼,還是宿舍,規定“一個高級干部的宿舍只能有一處,不得同時占用兩處。調到外地工作時,應將原宿舍交回。家屬不能隨遷的,其宿舍另行安排”。
取消分房制度、實施房改后,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2001年發布《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部級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房
面積核定及未達標、超標處理辦法》,確定了各級領導干部的購房補貼標準(按建筑面積計算):科級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級70平方米;副處級80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司局級105平方米;正司局級120平方米;正部級220平方米,副部級190平方米。
其后,各地區也制定了當地的領導干部購房補貼標準。例如山西規定“正省級220平方米、副省級190平方米、市(廳)級140平方米、縣(處)級100平方米、鄉(科)級以下80平方米之內”。
【關鍵詞:辦公室】
正部級使用面積不超54平方米 對于各級工作辦公室的使用面積,1999年國家計委發布《關于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規定:中央機關中,正部級每人使用面積54平方米;副部級每人使用面積42平方米;正司(局)級:每人使用面積24平方米;副司(局)級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處級每人使用面積9平方米;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省級及直屬機關的標準為:省級正職每人使用面積54平方米;省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42平方米;正廳(局)級每人使用面積24平方米;副廳(局)級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處級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市(地、州 、盟)級及直屬機關的標準為:市級正職每人使用面積32平方米;市級副職每人使用面積18平方米;局(處)級每人使用面積12平方米;局(處)級以下每人使用面積6平方米。
2009年,國家發改委發布《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再次重申:正部長級別的官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
【關鍵詞:公車配備】
部長級配45萬元以下轎車 1979年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高級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規定“部長以上干部,每人配備專車一輛。臨時需要增加車輛,由有關單位派車。常務副部長、外事和公安部門副部長及65歲以上的年老體弱的副部長,根據工作需要,每人可配備專車一輛”。
1994年,中辦頒布《關于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規定“部長級和省長級干部按一人一輛配備專車;現職副部長級和副省長級干部,保證工作用車或相對固定用車”。
1999年,國辦發布《關于調整黨政機關汽車配備使用標準的通知》。2004年國管局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的規定》,均沿用1994年的“編制管理、標準控制、按需配給、單位所有”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目前的公車配備標準,采用的是2004年國管局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的規定》:部長級干部配備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副部長級干部配備排氣量3.0升(含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汽車;一般公務用車配備排氣量2.0升(含2.0升)以下,價格25萬元以內的轎車。
2004年國管局文件同時要求,部長級(包括副部級)干部專車,按1人1輛定編。一般公務用車,根據內設的司(局)級機構和機構的人員編制定編。據《新京報》CFP供圖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曹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