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指認現場。
犯罪較輕的犯罪分子如果投案
自首并如實供述罪行的,或可以免除
處罰!日前,市中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下發通告,敦促違法犯罪分子停止作惡、投案自首,在2013年11月30日前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現的犯罪人員,將依法從寬處理,但拒不投案自首、繼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將一律從嚴懲處。
政策 有立功表現可能從輕處罰 據了解,通告要求各類犯罪人員必須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在2013年11月30日前 ,到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院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在投案自首的認定方面,犯罪人員向其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投案的可視為自首,因病、傷或其他原因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電報、電話等方式投案的,本人隨后到案且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符合自首法定條件的,均視為自首。犯罪人員的家屬或親友主動配合司法機關開展工作,積極規勸犯罪人員盡快投案自首,經家屬或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家屬 、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只要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且符合自首法定條件的,均視為自首。
在采取強制措施以及刑罰方面,在通告期內投案自首的犯罪人員,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或者檢舉揭發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 、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其中罪行較輕的或者投案后能積極主動配合公安、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且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不致再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不予收監羈押。而公安機關將根據自首情節在案件移送起訴時一并提出從輕 、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建議和意見;犯罪情節輕微、悔罪表現明顯、損害賠償到位、取得被害人諒解,符合不起訴或緩刑條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宣告緩刑。
在對投案自首的人員依法從寬處理的同時,對拒不投案自首,并且頂風作案繼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或者到案后拒不坦白交代違法犯罪行為的,將一律從嚴懲處。
案例 砍傷工友投案自首將獲從寬處理 4月中旬,湖島派出所接到轄區一處工地報案,稱工地上一名工人被另一名工人砍傷,砍人者逃跑不知去向。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原來,在事發當晚,被砍傷的工人徐某喝酒之后回到工地住處,從二樓上解手,而住在一樓的李某一開始以為是下雨,出門查看后發現是徐某在二樓解手,李某非常生氣,便上去和徐某理論,結果兩人言語不和便大打出手,隨后李某用刀將徐某砍成輕傷。由于李某和徐某兩人都是老鄉,平時關系還可以,經過其他老鄉調和,便準備以賠償了事,但隨后李某認為徐某獅子大開口,便從工地逃跑。
在了解情況后,民警立即對李某進行調查。今年32歲的李某是四川人,但事發后并沒有回家,民警通過多方聯系,找到李某家人并對其家人做工作,讓其家人規勸李某投案自首,同時將李某列為網上逃犯進行追捕。在島城公檢法司聯合發布《敦促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后,民警將投案自首可依法從寬處理的政策向李某家人講明后,打消了李某家人的顧慮,積極協助警方規勸李某。在警方的努力和家人的勸說下,李某最終向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5月2日上午,湖島派出所民警將李某押解回青。據民警介紹,李某目前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其投案自首將成為依法從寬處理的情節。
回顧 通告敦促400余人投案自首 記者了解到,2011年島城警方開展“清網行動”的同時,公檢法司四部門也曾聯合發布《敦促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在行動期間,共有 400余名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據民警介紹,違法犯罪人員逃避法律制裁,對其自己來說,將背負著沉重的心理負擔和生活負擔,一方面,列為網上逃犯的犯罪人員整日提心吊膽,惶惶不可終日,即便潛逃在外,也不敢表明身份,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背負上良心債的犯罪人員,心理壓力巨大,對自己是一種折磨。同時,逃避的行為對家人也是極不負責任,通過以往抓獲的逃犯來看,這些人員常年與家人斷絕聯系,無法照顧父母、妻子和孩子,家中有事也無法顧及,這也使得家人背上沉重的負擔。
警方敦促違法犯罪人員,應當立即投案自首,不要逃避自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要再繼續執迷不悟,對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的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和規定,依法從寬處理,對拒不投案自首的,甚至還繼續違法犯罪的,將一律嚴厲懲處。
文/圖 記者 劉鵬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