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4月18日訊(記者 韓小偉) 樊先生 4月15日托人在無錫買了兩公斤春茶,花了9400余元。當晚,這些茶裝在一個箱子里送上一輛
物流車。16日6時30分茶葉運到物流公司位于黃島區江山路的辦事處,可很快就丟了。
“當時貨就卸在路上,工作人員看箱子挺多,就去找小車。就這個工夫,東西被人偷走了。”樊先生說,他和物流公司都報了警,民警查看附近監控錄像時看到,當時有一輛出租車路過時停了下來,下來一個人拿走了一個箱子。“物流公司說要么等著公安破案,要么按照運費的5倍到10倍來賠償。運費總共花了60元,10倍也僅僅是600元。”
記者隨后撥打了物流公司的電話,一名姓曲(音)的男子表示:“公司已經報警,要看警方處理情況。公司在丟失貨物這方面有相關規定,沒有保價的話要按照運費的5倍到10倍賠償。”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