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我黨的優良傳統;主政一方,為民解憂,乃官之本分;面對
輿論監督,盡快調查,給出反饋,是為政常識。黨和政府日益重視輿論監督,但個別地方政府漠視輿論監督的現象卻依然屢見不鮮。
今年以來,《
大眾日報》的輿論監督報道立足關注民生,傾聽民情、反映民意,對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了調查和披露。這些輿論監督報道見報后,有的地方黨委政府雷厲風行,迅速對報道中反映的問題作出調查,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像《八級傷殘賠償,執行一年未果》《討工錢一波三折,即將到手又飛走》《跨村辦低?,F“
權力尋租”黑手》等輿論監督報道,見報后所涉主管部門都能積極反應,迅速調查,很快便將問題落實解決,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答復。
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官員卻始終擺不正位置和心態,無視輿論監督報道的積極作用,非但沒有任何實質性整改舉措,甚至不說明情況、不表明態度。時至今日,德州平原縣恩城鎮肖莊村規劃建設文化大院的用地,被村里前任會計據為已有,建起私人住宅,該作何處理?青州市譚坊鎮高家莊村王秀云夫婦,為了村里修路,答應拆除自家住宅,不曾想自此蝸居危房內,七年間無人管無人問(詳見本報3月27日讀者版);聊城市高唐縣梁村鎮后孫莊村民劉某某,被當地官員“
忽悠”建起豬舍,卻又被告知屬于違法建筑,必須要拆除,由此投入進去的十多萬元打了水漂,該由誰負責(詳見3月20日本報讀者版);泰安市80余名事改企人員,積極響應號召,擁護改制,不料政府當初的承諾落空,令他們至今也享受不到改制后退休的“同等待遇”;原膠南縣機井隊48名職工,現如今成了“無單位無組織無工作”的“三無棄兒”,他們為何得不到社會保障的庇護(詳見本報2月27日讀者版);濟南槐蔭區大金停車場仍然以其5種不同的稱謂讓老百姓倍感困擾(詳見本報2月6日讀者版)……
這些涉事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對媒體披露的問題“選擇性失明”,著眼于“拖”,立足于“磨”,以為可以不了了之。殊不知,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漠視輿論監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長期不作回應、不予解決,必將損害干群關系,損毀黨和政府的形象。
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旨在改進工作、促成進步。少數地方個別領導,焉能對此置之不理?須知:有反饋,即是有作為;早反饋,說明早作為;沒反饋,就是
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