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2月3日熱線消息(
高新區檢察院 邱勇 宋鵬舉)2月1日,濰坊高新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案的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張偉(化名)作出附條件不
起訴決定。這是新刑訴法1月1日生效后,濰坊市首次對
未成年犯罪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
據承辦本案檢察官介紹,2012年7月16日,未滿18周歲的犯罪嫌疑人張偉盜竊他人筆記本電腦一臺。經鑒定,被盜筆記本電腦價值1200元。歸案后,張偉對盜竊事實供認不諱,并協助追回
贓物。高新區檢察院公訴科綜合審查后認為,張偉的行為雖已涉嫌盜竊罪,但其犯罪時未成年,系初犯,具有坦白情節,并配合司法機關追回贓物,發還失主,沒有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具有悔罪表現,犯罪情節相對較輕,其宣告刑可能為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刑罰;且綜合考慮其單親家庭的成長經歷、家庭生活窘迫致輟學打工補貼家用的情況,在征詢各方意見后,高新區檢察院決定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
在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中,高新區檢察院對張偉設置了6個月考察期,并聯合區公安局、區司法局組成幫教小組幫教,為其安排了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家庭溝通、社會公益服務活動;在考察期內,張偉每個月都要到福利院為老人做義務勞動若干天,參加社區矯正法制教育課,定期回家看望母親做家務,到法院觀看盜竊罪庭審,這些都是考察內容。如能遵守,且未出現規定情形,考察期滿后,高新區檢察院將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從而最大限度挽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