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被砸壞的墻前拍照,物業保安連忙上前阻止。
22日上午9時許,在
延吉路卓越大廈西側的樓梯下邊,幾名工人拿著斧頭、撬杠對著墻體一頓猛砸,一大塊保溫層很快被扯了下來,隨即遭到了保安制止。據當事人稱,他們干了這里的工程但一直沒拿到近20萬元的工錢,無奈采取此法
討薪。對此,工程承包方稱不存在這么多的欠款,是雙方依據的工程量單價有差別導致的。目前,當事雙方已經準備協商解決。
報料:六工人拿斧頭猛砍墻面 22日上午,市民楊女士經過連云港路與延吉路交會處,發現有六名工人正對卓越大廈的墻體保溫層進行拆除,“他們拿著撬杠、斧頭,對著墻體使勁砍砸,把墻體外頭的保溫層撕扯下一大塊來。”楊女士說,隨后有保安上前制止,雙方交涉時,她聽到是因為欠薪。
記者隨后趕到現場看到,被毀的是卓越大廈西側靠近停車場位置電梯附近的墻體,有兩大塊的墻體都露出了保溫棉,有的還露出里邊的水泥墻。記者粗略估算了一下,被破壞的墻體保溫層大約有5平方米大小。
就在記者拍照時,一名工作人員立即上前阻止,他自稱是卓越大廈物業公司的。說起剛剛發生的事情,該工作人員稱:“砍砸墻體保溫層的是一名女子和5名工人,聽說他們以前在這里干過外墻保溫層的活,因為工錢沒拿到,才這么干的。這幾個人是通過轉包干的活,因此并不是卓越方面欠薪。”
說法:近20萬元工錢一直沒討到 在卓越大廈售樓中心,記者見到了正坐在沙發上的一男一女,男的叫王守建,是一名建筑工人;女的叫任海翠,是一名小包工頭。當記者詢問剛才的事情時,任女士當即稱:“這跟卓越沒有關系,我們是給‘興福源’干的活。”
據任女士介紹,“興福源”是卓越大廈外墻保溫工程的承包方。“2012年7月份,我們從他那接手了這塊工程,2012年11月底驗收合格。可在結算工錢的時候,‘興福源’一直稱還需要再核算、統計,就是拖著不給錢,還欠有近20萬元,這些是20多個工人在這里干了5個月的活應該拿的。”
“我們這也是沒有辦法了,實在是走投無路才想到了這招。”任女士說,多次要錢未果,他們想到了砸墻討薪,“活是我們自己干的,他們欠著我們的錢不給,卓越方面要是找我們,那就讓‘興福源’來賠錢,大不了,錢我們不要了。”隨后,卓越大廈方面的工作人員稱正在聯系施工方的負責人,并將任女士兩人請到了工程部等待。
承包方:工程單價有差別協商解決 22日下午,記者聯系上了“興福源”負責人李先生。李先生稱不存在近20萬元的欠款,“主要是工程量單價的差別,當時約定的是每平方米24元,這都是有合同的,但他們是按照每平方米38元計算。除了這一塊,還有一些莫須有的工程量又多了出來,這些都是沒有經過認可的。”按照李先生的計算,所有的工程量都已經結算完畢,并有對方簽字確認,13萬余元的勞務費用全部結清,“不過,還有部分材料使用超額,這么算的話,僅卓越大廈這個項目,還欠他們公司9000多元,因此雙方并未談攏。”
李先生說,當天上午他得知墻體保溫層被破壞之后,已經趕到卓越大廈與任女士達成了解決此事的協議,“這個周五,我們雙方會再次見面,對全部的3個工程統一結算。”李先生說,他們暫時不追究對方破壞保溫層的責任,但會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協商不成的話,會考慮走司法程序。
律師:破壞墻體是損壞他人財產 22日下午,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山東楊青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偉,王律師認為:“雙方的分歧中,施工方認為工人超量使用材料,那為何在施工時沒有提出異議。”
至于任女士砸墻的行為,王律師稱這并不可取,“任女士作為施工的工人,只是對這個項目付出了勞動,而不具有項目的所有權,因此砸墻這種行為是在采取破壞性措施毀壞他人財產,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王律師也提醒,工人在干活時務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即便是雙方沒有簽訂合同,工人也要盡量保留一些證據,以便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文/記者 林剛 徐杰 圖/本報記者 王濱
■記者手記 極端討薪何時謝幕 離過年越來越近,很多工人急著拿錢回家過年,可錢拿不到手,很多人便采取了跳樓、爬塔吊、拉橫幅等極端的方式,很容易被人詬病。最近有外地媒體報道,農民工為了討薪租來戲服,問“元芳你怎么看”;也有農民工集體跳起了“騎馬舞”,借此來吸引眾人的眼球;在青島這次又出現了“你不給我錢,我就砸了自己干的活”的事情。
每年春節前,農民工討薪的新聞總會見諸報端,為了討薪,他們挖空心思吸引大眾和媒體的眼球。為什么正常的討薪路走不下去,這些都應該值得有關部門研究。真心希望有暢通的渠道、有效的措施來徹底解決這些問題,不要讓花樣討薪成為年末一景。城陽勞動部門果斷行動,拍賣工廠設備為工人補發工資的舉措,或許能讓我們看到希望。 本報記者 林剛 徐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