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都干完一年了,工錢還沒結清楚,近日,身為包工頭的老張無奈之下向本報新聞幫工作室求助。雖然他手頭拿著一份類似協議的東西卻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給撐腰。連日來,已經有十余名讀者反映拿不到工資,他們情況各異,如何
討薪?6月4日,相關人士進行了解答。
手拿協議卻不知道找誰
維權 老張今年51歲,老家安徽。近日他向新聞幫工作室求助:為了10余萬元的工錢已奔波一年,一點辦法也沒有了。據老張介紹,2012年10月份,他的老鄉許先生,在一家工地承包了一部分工程,而他又從許先生手中分包了部分工程,一直干到2013年5月份。期間為了趕工期,老張最多的時候用了28個人。在這段時間里,許先生雖然不定期地給了他一些工錢,但一直有一部分工錢沒有給。“前天給他打電話,他又說,不是不給錢,讓我再等等,這種話我已經聽了一年了!”對此,老張很無奈,即使他愿意再等等,那些跟著他干活的工人也等不了了。“我手頭上有一份協議,但是對方就是不給錢,我該怎么辦?”老張說。
4日記者聯系上了許先生,他告訴記者,最初就是按照他與工地簽訂的合同,與老張約定的價格,“都是老鄉,我沒有掙他一分錢。”他介紹,后來老張負責的工程沒能按照要求完成,有些需要維修的地方甚至都找不到工人,在這種情況下,再找別人來維修就需要一部分費用。許先生表示,老張手頭的那張“協議”,除了已經支付的,剩下的就是扣除部分。“根據合同來,我付給他的錢已經付超了。”
數天十幾人遭遇討薪難
在近期,有十余名市民撥打本報熱線96663求助,都表示被拖欠了工資。他們的遭遇不盡相同:牟先生在即墨一家機械廠看門,因他人介紹而且信任介紹人就沒有簽合同 ,后來離職后,兩個月的工資廠子一直不給。張先生在環灣路附近工地打工,因最初約定會一次性結清,也沒簽合同 ,到如今3個月的工資一直因“公司沒錢”拖著。李先生在遼陽西路一家汽車修理廠,也沒想著簽合同的事,當初約定的6000元的月工資單位給壓縮到了4500元,因為他不愿意接受,最終兩個月的工資都沒有給。
“我們要是被欠了工錢,有什么辦法能夠拿回來?難道人家說不給,我們一點辦法就沒有嗎?”向本報新聞幫工作室求助的一名市民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相比較之下,簽過勞動合同的情況能好辦一些。呂先生所在公司一直只發正常工資的一半,持續了約 1年時間,一直說沒錢。后來呂先生要找勞動部門仲裁,結果10分鐘后就把當月的工資全額付清了。在膠州工作的代先生,被拖欠了6個月的工資,因手中有合同 ,也通過簡單協調拿到了錢。
■支招討薪可找三部門
作為打工者如何來討薪呢?就此,記者采訪了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谷元山,他介紹,根據相關法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而在現實生活中,不少打工者遇到了不簽訂合同的情況,“他們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投訴,確定雙方的勞動關系,這需要證據證明。”
對于老張遭遇的情況,記者了解到,他不能到勞動仲裁部門解決難題,相關人士介紹,因他向個人承包的工程,雙方不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關系;據了解,有關建筑領域的工資支付問題,可以聯系市城鄉建設委建管局,電話是85065008。另外,也有市民在簽訂合同的情況下拿不到工資,在這種勞動關系明確的情況下,市民可以向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文/圖 記者 韓小偉林剛 實習生 趙晨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