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貨運營公司,大貨車就好管了 市人大代表、青島山海天置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總經理 薛見高
近幾年,隨著青島城市
建設的飛速發展,市區的大批新建和舊城改造居民小區,以及城市新建、拓寬改造的道路、立交橋等建成并投入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渣土和建筑垃圾全部需要大型貨車運送。但由此帶來的安全隱患也不少。”市人大代表、青島山海天置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薛見高就提出了一條建議,學習出租車的管理方式,給大貨車也找個“單位”,這樣就好管了。
“我感到出租車的管理辦法就挺好。街上跑的每一輛車都有掛靠的單位,不掛靠單位不讓你跑。一旦出問題很容易找到當事車輛,追究責任時管理單位也要負連帶責任,這樣一來,管理單位自然會想辦法把手底下的車管好。大貨車如果也參照這樣辦法,應該不錯。”薛見高建議,由市交警、交通、城管等相關部門牽頭,審批成立一些正規的大型車輛運營公司,發放特許運營許可證,將所有符合運營條件的大型車輛全部歸屬到這些公司集中統一管理,統一標識,個人車輛服從掛靠公司管理,向掛靠公司繳納適當的管理費用(參照出租車公司)。“當然了,為避免壟斷,大貨車的管理公司不能就成立一兩家,而應該像出租車管理公司一樣多開幾家,相互間可以形成競爭氛圍。”
在日常管理上薛見高認為,各執法部門可著重對運營公司進行監督管理,由運營公司統一對所有掛靠車輛進行定期檢查、檢測;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和安全培訓;對于沒有掛靠這些運營公司的個人大型車輛一律不得在市區和城區從事運營工作。對于必須在城區內運營的大型車輛,相關部門必須嚴格審批,發放地方臨時牌照,確定合理的運營時間、行車路線、限速范圍,不得影響市民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