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
一張整改書,挽回兩百萬損失
“在針對房屋租賃市場的清查中,發現許多的房屋詐騙及糾紛與租賃有關。”劉希平說,上個月,稽查人員下發的一張限期整改書,為延吉路一家大型酒店挽回了兩百多萬元的損失。“這家酒店沒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是從“二房東”手里轉租的。”劉希平說。
據介紹,這家酒店共有5487.51平方米。2007年的時候,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了一份為期 10年的合同,月租金為18萬元,租期從2007年7月1日到2017年6月30日;但承租人隨后就將其轉租給了這家酒店,租期卻是從2007年7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
“按照月租金18萬元來算,因不辦理租賃登記備案,這份租賃合同中隱含的1年無效租賃期,極有可能讓這家酒店損失216萬元的年租賃費用。”劉希平說。
此外,根據市民提供的海量的有關群租方面的舉報,很多查處的群租房屋人均租住面積不到2平方米,存在嚴重的消防、用電安全等隱患。“一房多租”及利用出租房屋進行詐騙的案件越來越多。”劉希平說,由于房屋租賃當事人在簽訂合同30日內未及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許多租賃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未按照法律規定對押金、水電等內容事前約定,租賃到期后這類房屋租賃糾紛屢見不鮮。
“如果老百姓及時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這些問題完全可以及時發現而避免上當受騙。”劉希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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