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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梁江濤 湖南婁底市孫水河公園,27歲的鄧錦杰為了營救溺水的一家三口,奮不顧身跳入河中救人。不幸的是,因體力不支他被湍急的河水吞噬。而讓人心寒的是,被救的一家三口選擇了離開。據(jù)目擊者稱,被救者說了一句喪盡天良的話“關(guān)我什么事”。
向見義勇為的英雄致敬!被救者可恨又可悲。可恨的是,他們?yōu)樯鐣牡赖禄峦撇ㄖ鸀懀杀氖牵麄冞B做人起碼的廉恥感都喪失殆盡,竟然如此冷漠,以怨報(bào)德,天理難容!當(dāng)?shù)鼐狡诖@一家三口能勇敢站出來,還原事情真相。然而,找到他們又能怎樣?即便找到了被救的冷漠者,頂多也只能讓他們出點(diǎn)錢補(bǔ)償死者家屬。除此之外,法律無能為力。
既然“常回家看看”能立法,為何對見義勇為和見死不救不能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規(guī)制?對被救后揚(yáng)長而去的冷漠者,也應(yīng)在法律范圍內(nèi)給予適當(dāng)?shù)膽徒洹@纾讼鄳?yīng)的民事責(zé)任,還可以將其曝光,列入社會征信體系,使其事事難辦,處處受阻。唯有如此,才能救贖“道德落水者”,不再讓見義勇為英雄流血又流淚,護(hù)佑更多的人參與到見義勇為的行列中來。
為見義勇為的英雄鄧錦杰祈禱,愿他一路走好!愿天堂里不再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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