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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肖華 國務院日前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提出要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為,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 、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3月23日《人民日報》) 不以藥養醫,那靠什么養醫呢?不解決好這樣一個問題,恐怕并不能真正解決醫療費用過重的問題。取消了藥品加成,那么會不會把這部分減少的收入都放在提高服務收費上呢?如果這樣,即使不再以藥養醫,恐怕群眾看病的負擔也并沒有減輕。
這樣的擔憂并不是多余的。有不少患者感慨道,現在藥費比過去是便宜了,可檢查費卻升上來了,以后這樣看病還是讓人吃不消。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取消了以藥養醫,但財政投入增加機制卻沒有跟上,于是有醫院想方設法“堤內損失堤外補”,出現“藥價降下來、檢查費升上去”等現象 。因此,要減輕看病負擔,最重要的還是增加財政投入,完善醫療保障體系等。
現在最讓人擔憂的是,增加財政在醫療的投入,地方政府愿意嗎?而且,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究竟要達到多少,并沒有具體的指標約束,如此,恐怕很難讓地方政府感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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