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2月6日從青島市衛生局獲悉,市衛生局已正式下發關于調整《青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的通知,將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為基礎,結合青島市實際情況,確定適宜的目錄范圍。
按照市衛生局的要求,各區市、各衛生單位要選派業務技能熟練、政治素質過硬的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新農合基本用藥目錄調整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征求各級定點醫療機構臨床和藥學專家、參合農民代表等有關人員對現行新農合基本用藥目錄的意見和建議。在工作中堅持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原則,確保全市在2010年度新農合工作中使用新版報銷藥物目錄。記者 單俊楠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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