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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0月11日消息 今日,市政府就《青島市
工商登記前置
審批事項
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有關事項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記者了解到,市政府對本市現有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原有的90.3%的前置審批,保留了37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僅占原有381項前置事項的9.7%。在《目錄》出臺后,建立目錄動態管理機制、嚴格目錄事項監督管理以及加強對后置審批事項的監管等配套措施,切實讓這項改革舉措落地生根,真正讓改革紅利得到釋放。
市政府全面清理現有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 僅保留37項 據了解,從今年三月份開始,本市嚴格按照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法定要求,經過反復研究和合法性審查,取消了原有的90.3%的前置審批,保留了37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僅占原有381項前置事項的9.7%。凡未列入《目錄》的,今后一律不得作為本市工商登記的前置審批事項。
目前,保留的37項前置審批事項主要分為三類:一是關系人身安全、社會穩定的事項,不宜改為后置。比如,食品安全、危險化學品經營等。二是由國家層面進行審批的事項,不能改為后置。比如,金融證券、郵政電信等。三是盡管日常審批量很小但應予以保留的事項。比如,生豬屠宰等。
本次清理主要取消了有部分對市場準入影響較大的審批,如消防、環保、設立會計師事務所、開辦娛樂場所等。對改為后置的事項,也進行了實施范圍的縮減,如消防和環保兩個全市數量最大的前置審批,在改為后置的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僅對大的建設項目和公眾聚集場所進行審批,小旅館、小餐飲等"九小場所"不再辦理該兩項前置審批。
《目錄》出臺激發市場主題活力,為企業創造良好環境 據了解,《目錄》出臺成為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重要舉措。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不僅理清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而且有利于政府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來。
本次清理,改為后置的事項中包括企業資格資質審批57項,住所審查4項,特殊經營審批90余項,大大放寬了市場準入條件,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玻璃門”、“彈簧門”現象。預計年底前將再新增市場主體15萬戶,同比增長33,以每戶平均創造3個工作崗位計算,將解決45萬人的就業問題。
工商登記前置該后置,實行“寬進嚴管” 《目錄》出臺是規范市場經營秩序、完善市場監管體系的內在要求。隨著工商登記前置改后置的實施,要求政府部門轉變監管方式,實行“寬進嚴管”,實現從“重審批輕監管”向“寬準入嚴監管”轉變。
一方面,市政府各部門不能自主設定行政審批,特別是不能自主設定工商登記的前置審批,各類審批事項必須依法進行,有利于建立規范統一的市場規則,為市場主體營造公開透明、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另一方面,在降低市場主體準入門檻的同時,政府的職責要從以審批為中心轉向以監管為中心,有利于強化市場監管的責任,改進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監管水平,促進行業自律和社會管理,引導企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目錄》出臺后的配套措施 建立目錄動態管理機制,下一步,本市將建立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動態管理機制,逐步減少前置審批事項。近日,中央編辦、工商總局在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兩批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項目基礎上,將剩余的75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對外征求社會意見。市編委辦副主任姜兆義指出,這75項下一步征求意見將和這次一樣,下一步這75項作為前置,其它都不作為前置。
嚴格目錄事項監督管理,按照規定,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明確新設的工商登記前置許可事項外,其他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都不得再設置企業登記注冊的前置審批。我市將加強對《目錄》出臺后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執行情況的監管,對擅自增加工商登記前置許可事項或變相實施前置許可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加強對后置審批事項的監管,工商登記前置改為后置以后,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制定本部門的后續市場監管辦法,建立規范有效的監管機制。工商等部門采用"菜單式"管理方式,及時將各類企業信息在"青島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上向社會公示,告知相關部門進行后續的審批監管。經營者在取得營業執照后,也應當將是否取得許可經營情況及時在平臺上進行公示。未依法取得許可而從事經營活動的,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廣大市民發現未經許可擅自開展經營活動的,可以向審批機關舉報,由審批機關進行查處。
文
馬玥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