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遷”這兩個字對我們而言已經足夠,在剛剛過去的2009年,這個詞語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圍繞拆遷引發的熱點事件、極端事件層出不窮,每一次都引發眾聲喧嘩。如何在城市發展與保障“原住民”利益之間取得雙贏的結果,一直成為困擾各地各級政府的重要問題。可以說,“拆遷補償”是熱詞中的熱詞,敏感中的敏感。
1月20日,國務院法制辦邀請8位法學家參加座談會,討論拆遷條例。草案的名稱由去年12月16日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遷補償條例》,更名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條例》。參加會議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沈巋表示,在草案文本中 ,“拆遷”一詞,將退出官方語言,改由“搬遷”取代。“搬遷”的基本理念是,在“公共利益”的名義下,經過“征收”程序后,房子歸政府了,拆與不拆由政府決定,可能政府還有別的用途不拆除了,但房子里住的人要搬走了。
沈巋解釋說,“拆遷這個詞現在太負面了”。在剛剛過去的2009年,我們聽過了太多的有關拆遷的負面新聞,提到“拆遷”似乎就只有“暴力”、“強拆”這樣的字樣才可以詮釋,而其改善人民居住環境和質量的“本職”卻被許多人忽略了。“也許是去年發生的事情太多,其實拆遷原本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好事情,起碼那些原來居住在棚戶區的人們擁有了屬于自己寬敞明亮的房子。任何一件事情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那些極端事件畢竟不是主流。”一位網友在天涯論壇上關于“暴力拆遷”的一則帖子中發出了這樣的感慨。
幸好,各種法規都在不斷完善,“拆遷”這個中國歷史上最牛的詞語將退出歷史舞臺,可留給我們的確是無盡的思考和回憶。
在“拆遷”退出歷史舞臺之時,島城知名房產人龍江向記者講述了拆遷所經歷的過程,從中我們不難發現里面反映出來的樓市背景。
第一個階段以實物異地安置為主,這是在住房商品化早期的一種拆遷補償形式,那個時候較多地采取了異地安置,因為有些地塊后來被用作商業用途。此種拆遷形式擴大了人們居住的范圍,為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第二個階段是貨幣和實物的雙重補償 。在2001年前后,拆遷操作過程中很多人傾向于選擇貨幣補償,然后去自己喜歡的地段購買房子。那時住房商品化進入到了第四個年頭,人們已經接受了現金購房的理念。
第三個階段則以原地回遷為主,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是,房價的快速上漲,讓許多人意識到,回遷所獲取的價值要高于貨幣補償。 第四個階段隨著“拆遷”變“搬遷”將會很快到來,歷史也會在這個時候開始一頁全新的記錄。
歲末,青島市2009年的“兩改”項目全部完成的消息傳來。本市共有14600余戶居民從中受益,同時,未來3年的“兩改”籌備工作也已經啟動,60片舊城區和城中村將陸續得到改造。這些工作極大地改變了“原住民”的居住條件,有益民生,美化城市。而我們也有足夠的理由相信,我們所生活的這個城市會越來越美好。記者 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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