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24日訊(記者 林偉萍 實習生 王俊) 24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根據青島市有關規定,以及青島市價格認證中心的認定結論,經審核研究,市物價局對
河畔家園、
河馬石、同福路7號(櫻花苑)、福州北路135號(鼎都)、勁松三路227號(依山半島)等5處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的租金標準作出規定。其中,上述項目同地段同類住宅市場租金標準分別為,河畔家園項目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8元,其余4處
公租房項目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9元。
目前,河畔家園項目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共 238套,河馬石項目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共 2285套,櫻花苑項目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共 405套,鼎都項目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共 99套,依山半島項目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共 210套。
市物價局表示,根據青島市價格認證中心的認定結論,經審核研究,確定上述項目同地段同類住宅市場租金標準分別為,河畔家園項目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8元;河馬石、櫻花苑、鼎都 、依山半島等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9元。
對于低收入家庭,市物價局表示,根據低收入戶籍家庭的支付能力,按照青土資房發[2014]376號文件規定的比例確定該項目戶籍承租家庭的差別化租金標準,分為四檔。
具體為第一檔5處公租房項目每月每建筑平方米都為0.75元;第二檔為市場租金標準的30%。其中,河畔家園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4元,河馬石、櫻花苑、鼎都 、依山半島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7元。第三檔為市場租金標準的50%。其中,河畔家園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9元,河馬石、櫻花苑、鼎都 、依山半島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9.5元;第四檔為市場租金標準的70%。其中,河畔家園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2.6元,河馬石、櫻花苑、鼎都 、依山半島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3.3元。據了解,本通知自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9月15日。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