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他人巨額錢款遲遲不還,以為春節期間法院已經放假,“
老賴”范某趁機準備搭乘深夜航班出國旅游 ,不料還沒登機就被執行法官逮個正著。正月初三,春節假期還沒結束,
平度法院的執行法官們就趕赴青島流亭機場,將“老賴”范某逮捕。被關押到看守所后,原本拒不認賬的范某終于服軟,并承諾會盡快將欠款還清。
春節出游,還未登機就被逮
2月2日(正月初三),一名中年男子帶著老婆孩子在青島流亭國際機場準備坐飛機到深圳轉馬來西亞旅游時,被機場安檢處工作人員攔下。原來,該男子范某因為欠他人錢款不還,已被平度法院發布了“限制高消費令”禁止乘坐飛機。
當天下午五點半,平度法院執行一庭的庭長張寶偉就接到流亭機場安檢處的電話,告知范某已被機場派出所扣押,平度法院的執行法官立刻趕赴機場 。見到趕來的執行法官后,范某仍稱自己并非欠錢不還,欠款的原因是確實沒有錢。直到被法官拘留在鐵路看守所,眼瞅著出門無望,范某這才認了賬。
欠下巨款,“老賴”玩起失蹤
據了解,范某系一家貨運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3年8月15日,原告一家服裝公司與被告貨運公司簽訂國際貨運代理協議,約定由被告公司為原告托運毛巾出口。原告依照約定將毛巾交由被告公司后,原告的客戶始終未收到該批貨物。因被告公司拒賠,青島海事法院判決被告威迅公司賠償原告損失20余萬元。判決后,被告公司拒不履行。無奈,原告向平度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后,我們立即前往被執行人的注冊地,但公司早已人去樓空,后干脆停止工商注冊。我們又多次來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位于青島大名路的住所尋找,但大門緊閉不見人影,小區物業稱多年未見過范某,并稱范某已離婚去向不明。”辦案法官王文強告訴記者,“后來我們查找房產局,未查到范某的新房產;到車管所查到他有一輛沃爾沃,但因無法跟蹤,案子一時陷入僵局。”據介紹,九年的時間,這筆欠款已由原來的 20多萬元連本帶利漲到60多萬元。
看守所里悔不當初,承諾還錢
如今,被關押到看守所后,無處遁形的范某態度有了180度轉變,經過多次教育,范某終于意識到自己不履行法律義務的錯誤,表示盡可能籌集資金償還債務:“我知道錯了,這還沒有過完春節,老婆都不知道我被拘留在這里,請你們不要拘留我,出去后我一定盡快把全部欠款付清。”
“范某因拒不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我院實施
限飛并予以拘留,這是自青島地區建立限飛聯動機制以來尚屬首例,這也有利地打擊了老賴的囂張氣焰。”平度法院執行局局長鄒立強表示。
據悉,針對更多像范某這樣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老賴”,在去年11月份,青島中院與青島市公安局機場分局、青島機場安檢部建立了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限飛)聯動機制,一旦對失信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失信被執行人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這最大限度地壓縮了失信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