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1月8日消息:昨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青銀保監罰決字〔2019〕27號顯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因虛假列支費用,被青島銀保監局依法處以罰款35萬元。
半島網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一)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二)拒絕或者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三)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