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征收補償實行“一戶一價”,對征收補償價格不滿意的可以申請復核……近日,市城鄉建設委開發局房屋征收處副處長李偉做客“網絡在線問政”欄目,就“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解讀”相關問題與市民進行交流。
在訪談中,李偉首先介紹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概念,按照相關規定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而言,征收住宅房屋,征收和補償都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實行就地房屋補償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積進行補償,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不足25平方米的 ,按照25平方米計算;加上10平方米改善面積,被征收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仍不足45平方米的 ,上靠到45平方米,差額部分按照評估單價的50% 繳納差價款。實行異地房屋補償的,房屋征收部門應提供與貨幣補償方式計算的房屋征收補償金價款相當的房屋給居民,房屋征收補償金與補償房屋價款存在差價的 ,雙方應當結清差價款。對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就地房屋補償確定的應安置面積結合評估單價結算補償金。在市區范圍內,有住宅房屋的建設項目,公攤面積補貼按照住宅房屋的平均公攤比例結合應補償面積和評估價格計算。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如道路設施建設的,公攤面積補貼按照應補償面積的23%結合評估價格計算。
針對網友提問的“拆遷評估價格是政府定價嗎”的問題,李偉解釋說,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通過協商或投票等方式選定房屋征收評估機構,評估機構按照房地產估價技術規范和起的房屋征收條例的規定 ,評估確定補償價格。補償價格一般采取市場比較法 ,結合區域、樓層和朝向等因素確定 ,實行“一戶一價”,并在征收現場進行公示。如果覺得征收評估補償價格比較低,可以在收到評估結果十日內到原房地產評估機構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滿意的話,可以在10日內到青島房屋征收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專家鑒定。
針對網友關注的洛陽路34號項目回遷問題,李偉介紹說,加快征收清零、提高棚改騰空土地利用率,是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目前市城鄉建設委開發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采取“確定重點、逐個攻破”的方式進行,針對征收收尾項目剩余未簽訂補償協議的住戶入戶溝通,對存在家庭困難的住戶進行困難幫扶,對多次溝通仍堅持過高訴求、拒不簽約的住戶,依法履行司法強制程序,保障絕大多數居民的合法權益。近期,市北區洛陽路34號項目13戶居民集中簽約,該項目得以順利推進。據了解,洛陽路34號項目于2013年10月30日啟動征收 ,涉及居民778戶,截至清零收尾工作前仍有16戶居民未簽訂協議。由于該項目屬于就地回遷 ,若不能清零將導致整個項目不能及時啟動建設回遷 。下一步,該區將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剩余的3戶征收問題,確保回遷工程按期建設。
城市信報記者 丁一
[編輯: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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