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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寫明2017年12月31日交房,結果到現在還沒交。日前,有魯德海德堡的業主向本報反映,他們購買的魯德海德堡一期開發商一再延期交房,業主們討要違約金時發現,購房合同也有不少貓膩,開發商違約,違約金只有萬分之零點一,而業主違約,卻要支付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臨近交房日期小區工地仍在施工,開發商兩次延期交房惹怒業主 有業主向本報反映,他們在2016年就認購了位于青島市嶗山區松嶺路66號的魯德海德堡一期項目,該項目規劃22棟樓,466套房子,總面積85891.9平方米。合同項目名稱是“凱旋.書香門第項目(C地塊)”,簽合同開發商是青島凱旋地產有限公司。當時除少數全款買房業主外,絕大多數業主已經和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約定交房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但在合同約定交房日期,開發商未按期交房,并且連續兩次無故延期,現在工地上還在施工,短時間內根本沒有交房的跡象。
當時臨近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很多業主去小區一看,小區離著竣工還差很遠,業主們就集體向開發商討要說法,開發商無奈發過幾次承諾,但都沒有兌現。這名業主稱,開發商當時在2017年10月25日多次以書面、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向業主承諾:“定于2018年7月31日前交房”。但是,到了2018年6月29日,青島凱旋地產有限公司又通知業主:“2019年1月20日前能夠達到交付條件。”很多業主因此生活被打亂,原本計劃等著新房結婚的婚期不得不推遲,孩子上學的也因此擱淺,更多的業主住不上新房不說,還要承擔因此的租房負擔和貸款還款壓力。
購房合同竟是格式條款,開發商違約業主拿不了多少違約金 既然開發商違約那就得按照合同賠償業主損失,但是業主發現合同竟然藏很大貓膩。業主反映,他們與青島凱旋地產有限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為每日萬分之零點一,而業主“逾期辦理房屋交付手續,……造成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應向開發商支付購房款總額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業主們認為這明顯違背公平交易原則。為此,業主實名舉報青島凱旋地產有限公司涉嫌合同格式條款違法。
業主稱,2018年6月19日,青島市嶗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青嶗市監公行處字【2018】11號”文件,認定合同格式條款違法,對青島凱旋地產有限公司進行處罰,罰款1萬元?!斑@點罰款對開發商來說不算什么,而且也無法彌補業主們的損失?!庇袠I主認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焙贤s定每日萬分之零點一違約金明顯低于延期交房給業主造成的租房、交通等造成的損失。但對于這部分損失開發商一開始并不積極回應。
開發商自稱資金鏈有問題,目前正積極滿足業主要求 日前,記者來到魯德海德堡項目所在地看到,工地上有工人施工,但是就像業主反映所說,短期內小區并無竣工交付的任何跡象。在項目的售樓處,零星有幾個看房客,置業顧問并不熱情。“我們一期466套房子全部售完了,二期正準備預售,均價在4.3萬每平方米左右?!笔蹣翘幰晃恢脴I顧問稱,現在一期確實延期交付了,開發商正在跟業主溝通。22日上午,記者聯系到青島凱旋地產的負責銷售的一位張姓工作人員,這名工作人員稱現在項目工期不足導致了延期交房,目前正在施工,延期是否跟資金緊張,格式合同條款的問題都不甚清楚。
22日下午,記者輾轉聯系到青島凱旋地產一位白姓負責人,表明身份后,該負責人接受了記者采訪。“之前我們資金確實比較緊張,現在工地上很多人,再一個就是青島的大活動也對工期有影響,加上市政配套的學校和地鐵施工都對工期產生了影響。”開發商一位白姓負責人稱,目前他們與業主約定交付日期就是2019年1月20日,雙方已經多方面進行了溝通,除了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之外,公司另行賠償業主的房租損失。對于格式合同違約金等問題,該負責人沒有正面回復。記者問及一期為何出現一批價格萬元的房源時,該負責人稱不清楚。在要求記者不予報道或者發稿前給予看稿被拒絕后,該負責人突然稱不接受記者的采訪,所有回復均無效,記者稱所有采訪已錄音時,該負責人竟然威脅記者“小心著點”。違約金和租房補貼能否兌現?能否按期交付?后續進展,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將繼續關注。
相關鏈接:嶗山區政府介入已多次召開專題會 22日,有網友向嶗山區區委常委、副區長楊聚鈞反映,海德堡房地產項目拖期嚴重,楊聚鈞稱,針對海德堡項目延期交付問題,嶗山區多次召開專題會,協調解決項目推進問題。一是做好項目監督,區房管部門定期約談開發企業,掌握具體情況;二是督促開發企業加快施工進度,并通過微信形式發送至業主,共同監督項目進度,保證施工連續性和進度;三是積極與業主溝通,做好賠付補償等后續工作,區房管局已要求開發單位積極與購房人溝通協商,督促企業對業主過渡期損失等進行適當的補償,目前開發企業正在制定相關補償細節。相關情況將持續向購房者發布并征求意見。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