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7月25日訊 近日,信網從青島市安監局了解到,青島隆泰安建筑安裝有限公司(簡稱“隆泰安建筑安裝”)在施工項目中,雇用兩名持無效操作證件的電焊工進行施工。隆泰安建筑安裝此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據相關規定,2018年7月9日,青島市安監局對隆泰安建筑安裝作出了處以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18年5月18日,青島市安監局與山東省安監局對青島紅蝶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紅蝶新材料”)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隆泰安建筑安裝在紅蝶新材料承包的維修作業中,正常進行施工作業的兩名工人所持有的證件無效,其中一名工人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已過期,另一名工人的特種作業資格證則未按期復審,兩名工人的證件都屬無效。
安監局了解到,以上兩名持無效證件的工人其中一名已經在紅蝶新材料施工六次,另一名也曾在2018年1月6日在紅蝶新材料進行施工。隆泰安建筑安裝此行為已經構成違反安全生產、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相關法規,依據該法,執法人員在現場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并在7月9日對隆泰安建筑安裝罰款3萬元。
信網查詢得知,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則規定,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確實是我們的疏忽,在對他們的證件審核時不夠嚴格,沒發現是失效的。”隆泰安建筑工程相關負責人告訴信網,而在接受安監局處罰的同時,隆泰安建筑工程也對兩名涉事工人進行了辭退處理,“這也是給我們的一個教訓,我們以后對于這方面的問題肯定會嚴格把關,不再發生這種事件。”該負責人說。信網全媒體記者 張孝鵬
[編輯: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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