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7月26日訊 “高端婚戀直營連鎖創導者”“10年專注高端婚戀”,從廣告語中不難看出,我主良緣對自己的定位一直很高端,但是通過網絡檢索卻不難發現,定位高端的我主良緣卻常犯“退費難”的毛病,近期僅青島市就曾有兩位先生向信網反映退費難問題。信網從青島工商部門獲悉,青島我主良緣婚姻服務有限公司(簡稱“青島我主良緣”)因與消費者簽訂的婚姻介紹服務合同中存在部分排除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條款,被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了處罰幅度為特別嚴重的行政處罰決定。
各地我主良緣頻被消費者投訴
通過搜索引擎檢索“我主良緣”關鍵字,除了我主良緣的推廣,關于我主良緣的投訴并不在少數。青島市的楊先生偶然接觸到青島我主良緣,經過青島我主良緣工作人員的“輪番轟炸”,楊先生在辨別能力下降時稀里糊涂通過刷信用卡、借貸等方式向我主良緣付款19800元,但是等楊先生回過神來想要退款時,卻被告知須被扣款6000元,而此時楊先生還未接受服務。無獨有偶,青島市民徐先生也曾在青島我主良緣遭遇類似事件。
除了青島地區,我主良緣其他地區退費難的例子也并非鮮有。據紅網長沙報道,長沙的肖女士曾在長沙我主良緣交納23980元的會員費,但是服務開始后發現與長沙我主良緣的承諾完全不一致,但當肖女士提出退費時,長沙我主良緣一直推托,后表示退款可以,但須支付違約金。檢索還不難發現,南京、蘇州、成都等地的消費者也都有對我主良緣的投訴。
青島我主良緣因格式條款被罰
早在2017年6月19日,因為“無中生有霸王條款,婚戀服務消費遭遇‘退款難’”問題,深圳我主良緣被廣東省消委會作為典型案例點名。近日,信網則從青島市工商部門獲悉,青島我主良緣因在開展婚介服務過程中與消費者簽訂婚姻介紹服務合同,但其中存在部分排除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條款,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而被罰。
信網了解到,依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青島工商部門對我主良緣青島作出了處罰幅度為特別嚴重的行政處罰決定,如果有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額3倍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而如果沒有違法所得的,則處以10000元的罰款。
青島我主良緣辯稱沒有被罰
青島我主良緣曾用名青島尋夢園婚介服務有限公司,現是我主良緣在青島的直營分公司,在主管部門的登記住所為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18號福泰廣場2號樓801,803。為了解此事,信網曾致電青島我主良緣,但是相關負責人卻表示“沒有這個處罰”,還稱無法進行核實。 信網全媒體記者 張孝鵬
[編輯: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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